关于全面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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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经营主体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问题受理、科学分办、解决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的
2、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监督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生机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二、总体目标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建立纵向贯通县、乡二级和横向联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格局,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专办协办结合的支撑体系,着力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问题反映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整改严密有效、网络信息安全可控,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总客服”,营造公平、便利优质、亲清的营商氛围,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线上线下联动体系,以及
3、受理、分办、处理、评价、督办、运用等工作程序。(一)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机制框架内,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由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主任以及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本单位涉及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的工作职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市
4、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线上线下联动体系推行线上“一区通办”。及时接收处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派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诉求工单;各相关单位政务服务窗口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桂商码”等渠道扫码反映问题。(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现线下“一号直达”“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负责受理本辖区涉及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窗口可与“办不成事”“综合咨询”等窗口合并设立。(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
5、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贯通。根据市工作部署,配合逐步建立市级12345热线专席和县级12345热线工作站及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线上线下联动体系。(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受理环节工作程序各级窗口负责受理经营主体提出的涉及本级政府部门非紧急类问题,主要包括对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政策法规和政务服务的相关咨询;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作风、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的事项。(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场监管局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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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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