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docx
《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构建完善的用人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因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需要,学校聘用的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本办法不适用劳务派遣人员、项目聘用人员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第三条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含社会保险)的经费支付渠道分为两种:一是由学校事业经费直接支付;二是由学校财务预算安排的包干经费或由用人单位从创收经费或服务成本中支付。第四条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原则为: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
2、、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分类管理。第五条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用人单位的聘用责任和要求,依法规范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管理,维护学校与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用人单位是指学院、机关部处、教辅单位等二级单位。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聘用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人事部门负责制订学校非事业编制岗位的设置规划,建立和健全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审批、分类管理和指导监督。第八条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审定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经费预算,核拨聘用人员的各项费用。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非事业编制岗位申请,确定
3、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并负责做好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培训,按期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聘用方式第十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按照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设置。根据岗位职责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L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工作岗位。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纳入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
4、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资料、档案、新闻、出版、卫生、工程、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2管理岗位:指在学校、学院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承担管理职责的工作岗位。3,工勤技能岗位: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岗位类别和人员类型等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人事代理是指学校委托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人力资源交流服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人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承办、代办有关人事服务和人事管理业务的用人方式。第四章聘用条件及程序第十二条人事代理人员聘用条件L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无学术不端行为。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4 .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5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校特殊需要的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以及少数紧缺急需专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第十三条实行聘用计划审批制。各用人单位需将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计划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招聘。第十四条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程序L用人单位在学校核定的非事业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申请应明确需求理由、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内容。2 .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事业 编制 人员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