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取得与确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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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账实操会计实操文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取得与确认一、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一)确认股东资格的相关文件。1 .出资证明书(股票)与股东资格(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2)出资证明书(股票)的性质是公司签发证明股东出资额(所持股份)的凭证。所以,即使公司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交付股票)也不能仅以此否定股东资格。(3)出资证明书记载的事项。公司相关情况: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相关情况:股东的姓名或
2、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2 .股东名册与股东资格(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均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所以股东名册是股东身份或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3)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股东相关情况: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情况、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当标明出资证书编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东名册,标明股票的编号。3 .公司登记与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属于公司登记事项。(2)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
3、办理变更登记。(3)公司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所以,未经公司登记不得否定股东资格,因为公司登记只具有程序性意义,但是基于登记的公信力,该记载具有对抗效力。(二)股权归属争议的解决1.证明标准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Q)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2)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2 .诉讼当事人(1)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2)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3 .可向公司请求确权。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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