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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简单的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就产品供销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二、产品质量1 .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出现第三方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 .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三、违约责任1 .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
2、承担赔偿责任。2 .乙方未按时供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 .甲方未按期结算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4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5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不得刁难。四、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合同编号:供应商:零售商: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
3、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
4、授权代表。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
5、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
6、“月”的起止期限。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三、合同文件及组成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2)订购商品清单(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4)促销服务协议(5)订单及订单确认(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8)商品退换货
7、文件(9)商品对账文件(IO)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三)其他文件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
8、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二、产品质量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三、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
9、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四、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它事项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
10、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一、订购商品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
11、,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
12、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代理人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三、订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甲
13、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
14、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
15、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六、商品退换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