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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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经自治区财政厅选聘,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评审专家库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人员。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履职评价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评审专家管理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第四条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
2、管理。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评审专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第五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五)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六)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评审工作;(七)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
3、不具备前款第(二)项所列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和特长,且符合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经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函(附件1),可申请选聘成为评审专家。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注册,按照属地原则在系统选择所属专家库(自治区本级或设区市)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原件备查):(一)申请人签署的申请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二)申请人身份证;(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四)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载明职称专业和职称级别
4、等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同等专业水平的材料同样必须明确专业方向、与职称级别的对应关系的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五)申请人认为需要回避的信息;(六)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申报材料可线下提交入库所属的财政部门核验。第七条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愿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选聘程序:(一)发布征集公告。自治区财政厅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选聘征集公告,明确选聘条件、申请时间、申请方式和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等。(二)网上注册与申报。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公告和本办法第六条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注册与申报。(三)组织培
5、训。自治区财政厅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请人组织开展培训I。(四)公示。通过培训的申请人,由自治区财政厅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对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五)财政部门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及各设区市财政局分别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培训和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对于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各级财政部门可对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进行推荐。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以及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对照评审专业分类标准申报评审专业,申报的三级专业目录一般不得超过三个。除获得新的专业类别的职称(水平)证书外,评审专家的评审专业原则上在聘期内不得更
6、改。因获得新的专业类别的职称(水平)证书需更改评审专业的,由评审专家本人向入库所属财政部门书面提交申请并提供新获得的职称(水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确认后予以调整。第九条评审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评审区域、需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向入库所属财政部门提交信息变更申请,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除工作调动或更换工作单位外,评审专家的隶属专家库信息原则上在聘期内不得更改。因工作调动或更换工作单位的,由评审专家本人通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向入库所属财政部门书面提交申请并提供工作调动或更换工作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第十条评审专
7、家的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聘期届满前,自治区财政厅将组织开展续聘工作。在聘评审专家自愿提出续聘申请的,经入库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继续教育培训后予以续聘;未申请续聘的,系统将自动予以解聘。解聘后再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第三章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第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自治区财政厅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第十二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应当填写自行选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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