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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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巩固和拓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成果,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专办协办结合的支撑体系,着力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问题反映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整改严密有效、网络信息安全可控,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总客服”,营造公平、便利、优质、亲清的营商氛围,不断提升经营主
2、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二、工作任务全力配合打造“营商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全市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线上线下联动体系,以及受理、分办、处理、评价、督办、运用等工作程序。(一)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在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机制框架内,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由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担任召集人,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以及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管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保障、政务服务、督查督办、成果
3、运用等专责组(见附件2)o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本单位涉及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的工作职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政管办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线上线下联动体系1.推行线上“一区通办”。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平台,协助整合“智桂通”、“智管云”等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相关平台,并与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有关系统平台紧密对接,逐步归集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信息;在12345热线平台增设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线上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启
4、用“桂商码”,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相关单位对外服务窗口等渠道展示,扫码即可反映问题;专区全面对接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直接反映问题。(区发改局、区政管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现线下“一号直达”、“一窗受理”。在12345热线电话增设“经营主体服务”的语音导航,经营主体可按照语音导航直接反映问题;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负责受理本辖区涉及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统一归集至专区,窗口可与“办不成事”、“综合咨询”等窗口合并设立。(区发改局、区政管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线上线下融会贯通。
5、设置“响应处置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所需人员从12345热线现有人员调配,专区和工作站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管理协调。逐步建立区12345热线工作站及政务服务机构的线上线下联动体系。(区发改局、区政管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受理环节工作程序工作站、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受理经营主体提出的涉及本级政府部门非紧急类问题,主要包括对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政策法规和政务服务的相关咨询;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作风、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的事项。工作站对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初步核实,并在专区
6、形成工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受理权限,对经营主体通过12345热线电话及线上等渠道反映的问题,上级转办涉及区受理范围的事项由工作站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及时告知经营主体不受理的依据并记录保存。(区发改局、区政管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分办环节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部门职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职责分类、业务主管单位、处置层级、适用法律法规等事项,实现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的高效精准分办。工作站按照管理规则,对经营主体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实行分类分派,精准匹配承办单位,工作站能够即时答复的,不再分派。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
7、管辖界限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工单,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牵头承办单位;情况特别复杂的,报各级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区发改局、区政管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编办、督考办,区司法局,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处理环节工作程序区本级承办单位包括区相关部门。承办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接收专区分办的工单,经办人员在收到工单后,及时主动与经营主体联系,按工单办结时限办理。对一般咨询事项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工单3个工作日内办结;求助、意见建议等工单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举报工单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意
8、。反映问题涉及多部门且推进困难的,牵头承办单位提交本级专责组协调处理;情况特别复杂的,由专责组提请工作小组协调,必要时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同一问题被多人或多次反映、但承办单位已依法依规办理的,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认定终结办理,之后不再受理,并做好告知解释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政管办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健全评价环节工作程序参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为核心,以反映问题响应处置过程、效率、成本及质量等指标为基准,建立评价规则,完善12345热线回访制度,实现办件100%评价。办理结果反馈后,应及时回访,收集经营主体的满意情况,对不满意的合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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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构建 经营 主体 反映 问题 响应 处置 机制 优化 提升 环境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