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汇编6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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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
2、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聚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落实监管措施,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1.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整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坚持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出厂后擅自解除限速。责任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
3、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2,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认真落实涉及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录,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带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对不能按相关要求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不准制造厂商生产上市。责任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3 .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
4、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二)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4 .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
5、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5 .严格依法依规,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的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改装单位和个人。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6 .深入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产品
6、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三)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7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确保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登记;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纳入政府部门管理。责任分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8 .通过设卡排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未按规定等级上牌违规上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
7、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责任分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9 .统一充电桩安装及安装标准;督促既有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利用公共用地、原有车棚(位),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推动新建小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合理规划,配建、增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为电动自
8、行车通行、停放、安全充电提供条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鼓励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服务。责任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10 .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有关部门依据自己的管理职责,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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