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合计6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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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为组长,县政府应急办、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
2、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电视台、县全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XX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电动行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资质的隐患和问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产销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一批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明显普及
3、、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三、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生产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城,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4、、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四、工作措施(一)落实标准规定。全面宣贯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鼓励电动自行车产销企业提前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对库存产品进行回收、改造,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产品,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做好正式实施日(2019年4月15日)起强制执行的全面准备。认真执行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XX州制定、修订的地方法规标准,在电动自行车登记、道路通行的管理工作中,对其来源、使用合法性和改装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
5、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
6、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管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常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扑救和应意疏教演练。五、治理时间和步骤2024年5月开始至2024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职责分工和工作
7、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问题排查和联合执法。六、职责分工(一)各乡(镇、街道)、县各行管部门是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推动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监管行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县有关行管部门要分工协作,贯彻执行国家层面相关文件和地方法规标准。县市监局:负责制定县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过渡期管理政策。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落实。县住
8、建局:负责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组织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将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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