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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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确保到2021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控辍保学责任担当(一)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各乡(镇、场)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配合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和“三级联动”防护网络
2、(“双线四包”即区、乡、村一条线,区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区教体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科教师包学生。“三级联动”即乡、村、组联动),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政府、部门、学校、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二)落实教育系统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指导乡(镇、场)组织实施;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
3、标。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乡(镇、场)、村(居)委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三)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区委政法委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公安分局负责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以及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
4、学生失学的人员。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入学、复学、保学法制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脱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区扶贫办负责把脱贫户受教育子女作为攻坚的重点对象,落实帮扶举措,确保脱贫户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现象。区残联负责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区妇联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5、,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支持。(四)落实帮扶联系人责任帮扶联系人要认真履行“一帮一联”责任,深入宣传和跟踪落实教育精准帮扶政策,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劝返工作,动员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教育。二、实行动态监测,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关注学段,把脱贫户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秋季
6、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教育、公安和扶贫部门要建立学籍系统、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扶贫精准资助系统比对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生一案”。(二)落实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15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场)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
7、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建档造册,分别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场),同时填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送交乡(镇、场),由各乡(镇、场)安排派出所、村(居)委会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请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各乡(镇、场)、各学校要落实一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定期做好月报工作。1.月报内容:(1)辍学学生劝返工作情况,各乡(镇、场)辍学学生、本月劝返学生及剩余辍学学生情况,未劝返原因,下一步劝返工作措施等(分政府、学校两条
8、线报送);(2)学籍系统登记更新辍学学生情况与辍学动态监测机制运行情况(学校报送);(3)“双线四包”责任主体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与依法控辍典型案例(分政府、学校两条线报送);(4)区当月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花名册;(5)区当月控辍保学月报表。2.月报时间:每月22日前,报送至区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督导室)。(三)落实依法劝返制度各乡(镇、场)、各学校根据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尤其对于已登记在册的辍学学生,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入学、劝返复学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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