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汕尾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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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发改能源(2022)1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和驻汕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附件:汕尾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24日汕尾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厅字(2021)12号)、广东省发
2、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强化能耗双控目标约束和产业政策刚性约束,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
3、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二)主要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我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二、主要任务(一)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对上述行业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对于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引导与管控。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在建
4、、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管理台账,逐月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二)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1.全面梳理在建“两高”项目。建立在建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相关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情况进行评估复核,对标国内乃至国际先进,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个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建立在建两高项目处置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2 .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肃处理未批先建的“两高在建项目,对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严格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供电部门予以配
5、合。对于未落实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整改,整改方案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供电部门予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汕尾供电局)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三)科学稳妥推进拟建“两高”项目。1.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
6、。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或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或能耗减量替代。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 .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加强产业布局与能耗双控、碳达峰政策的街接,行业主管部门在编制新增用能需求较大的产业规划、能源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要与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做好统筹衔接,强化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协调,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项目数量,确保不影响全市能耗双控目标的完成。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数据中心等新兴
7、产业,要加强引导,合理控制规模,支持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5 .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关。对于尚未获批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拟建两高项目,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能效、环保水平,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以及不满足碳排放目标、环境准入条件、环评审批原则等要求,或无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对于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项目原则上实行省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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