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企业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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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严肃企业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为了加强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企业经费收支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供销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各级财经法规制度,结合当前供销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规范管理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规范意识各企业是财务规范管理的责任主体,务必压实财务工作管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规范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对财务管理和财务规范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充分认识自身的工作职责及单位财务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财经理论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切实提
2、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二、健全内控制度,保障财务规范各企业要根据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对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支出秩序等业务进行全面规范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审批权限和资金支出秩序。完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机制,由供销社监事会牵头成立经费收支审查小组,定期对各企业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支出秩序等业务进行审查,促进企业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审查小组不定期督促企业对本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情况进行盘点核查,核查账实是否相符,是否有挪用、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收付
3、原始凭证手续是否齐全,报账员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对现金、银行存款进行记账、汇总,是否及时填制对账单,会计核算员是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核算员与报账员是否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账,现金余额尽量做到零结存,部分需要留存在备用金的企业,除批准的备用金外,检查是否有结存余额。审查小组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社分管领导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各企业在每年12月份做好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各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避免各项收支预算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牢固树立“看菜吃饭”的意识,禁止“吃完用完”,根据单位的实际
4、情况,围绕单位的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项可支配收入,遵循“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优先确保人员经费支出,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收略大于支”的原则认真编制企业内部经费预算,确定本单位费用支出顺序,预算方案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县联社审核批准后执行。严禁编制赤字预算,预算要严格执行,次年年初要将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在本单位通报和公示,严禁随意突破预算、超预算支出。如单位预算确需调整的,调整年度预算方案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县联社审批后执行。四、严肃财经纪,规范财务管理(一)规范财务核算工。单位应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合理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严格按会计
5、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责,按照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及时更正、补充。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作出处理,确保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二)加强收入管。各基层社、直属公司所有可支配收入应当纳入县财会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收支双重管理。严禁不开票或使用自制凭证、普通收据等白条收费。严禁收入不入账、私设“
6、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半支C(三)强化支出管理。1.严守经费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略大于支”的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会议和培训支出,健全单位节约型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规范支出审批和报销手续,严禁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拆分支出套取资金。严禁无县社文件或未经县社审批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支付预算外支出和拆分同类资金支出。2 .健全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年初预算制度和事前审批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事前由经办人提出开支需求,经
7、单位会计核算员复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红线内资金(全年可支配收入的70%或80%)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可直接支出,红线外资金(全年可支配收入的30或20%)经县社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开支,红线外大额资金(3000元以上)支出,应按“三重一大”审批流程报县社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开支。所有支出应当先由会计核算员对支出凭证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审核,再由会计核算中心对支出事项进行把关复核,最后按审批权限由县社分管领导和会计核算中心签批后报账员方可付款报销。3 .强化支付审核把关。各级审核人员应当加强对企业费用支出凭证的审核,严防虚假列支、套现、冲抵、冒领现象发生。(1)加强支
8、出合规性审核。财务支出要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县社相关文件,不得超年度预算范围、超标准列支,不得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和奖金,项目支出要按规范程序落实执行。(2)加强支出票据审核。支出票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票据记载和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与真实性不符的、票据要素不完整的、票据内容不规范的、票据使用不正确的、票据过期的一律不得报销,出票人与附件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3)加强支出审批程序审核。财务支出报销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审核审批,原始凭证应当由具体经办人、大额开支必须有证明人签字,费用报销单应当由报销人、部门审核人和报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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