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质监〔2024〕437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附件.精讲.docx
《中电联质监〔2024〕437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附件.精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电联质监〔2024〕437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附件.精讲.docx(2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程序。其次条依据国家能源局托付,各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法行使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政府职能。第三条各质监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质量监督。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不代替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电力(包括火电、核电和输变电等)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次章质量监督注册第五条电力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开
2、工前,必需按要求到相应的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第六条注册申报(一)注册条件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政府核准(审批)建设文件,勘察、设计、施工(主体)、监理单位已完成招标,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各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相关检测单位已明确。(二)注册划分电力工程项目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划分,由项目法人单位向规定的质监机构进行注册申报。(三)注册申报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见附表1)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填报,并提交工程项目核准(审批)建设文件等相关资料。第七条注册审核质监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文件的审核、验证。主要审核内容如下:(一)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已经取得政
3、府核准(审批)建设文件;未经国家核准(审批)建设的电力工程项目,各级质监机构不得受理其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二)审核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单位资质是否与所担当任务相符;审核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满意电力行业管理要求。(三)审核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如有变更,须经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书面批准。第八条注册证书经质监机构审核,监督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由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见附表2)。第九条监督支配在颁发注册证书的同时,质监机构应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要求和工程项目进度节点支配,编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
4、查支配书(见附表3)o在支配书中,质监机构应明确该项目的联系人、检查阶段等内容要求。第十条质监机构与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应签订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依据支配支配,由各质监机构组织,对工程项目实行阶段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巡察检查。各阶段(专项、巡察)监督检查应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要求,采纳现场抽查验证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阶段性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阶段划分,应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规定执行。(一)监督申请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应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支配书的阶段支配,在工
5、程进度接近阶段检查要求的工程转序节点时,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质监机构申请本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填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申请书(见附表4)O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在提出申请时,应按要求供应本阶段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进行启动前监督检查时,还需另附启动验收委员会验收组验收报告。(二)监督检查通知质监机构应在接到阶段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明确此次监督检查的日程支配、专家组人员组成及相关现场工作要求。现场监督检查实行质量监督专家组负责制。(三)现场监督检查质量监督专家组由专家组长带队,依据日程支配按时进入现场,依据电力工程质量
6、监督检查大纲规定的内容,分专业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平安和主要运用功能的项目进行抽查验证;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限制责任和义务的状况进行检查;核查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查验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对关系重大的关键检查项目和可能存在隐患的检查项目(部位),应托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复核。专家组组长及全体质量监督人员共同签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看法书(见附表5)(四)整改通知和停(复)工令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看法书,对严峻违反质量管理程序的行为或影响质量平安的重大质量问题,应依据其危害程度,由质监机构签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见附表6)或停工令(附表8)。项目法人
7、单位(建设单位)接到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或停工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经内部验收合格后,填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回复单(见附表7),报请质监机构复查核实。凡由质监机构下达停工令的工程,须经该质监机构复查合格,并签发复工令(附表9)后,方可接着施工。(五)转序通知在工程转序节点,如未发觉影响工程转序质量问题的,应依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看法书,由质监机构向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签发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转序通知书(见附表10)o如有影响转序质量问题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必需组织整改闭环,质监机构对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回复单核查无误后,再核发该阶段工程质量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 中电联质监 2024 437 电力工程 质量 监督 实施 管理程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