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专委会课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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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专委会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上海市职业院校+x证书专委会课题(以下简称“1+X”证书课题)申报与研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课题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在课题执行过程中,鼓励结合“1+X”证书管理与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提倡创新、求实的学术风气。第三条“1+X”证书课题面向本市职业院校(含本科院校高职学院)、1+X专委会成员等单位的相关研究与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第二章课题的申请与评审第四条课题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
2、平和充裕研究时间,并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 .重点课题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属于单位1+X相关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员。3 .同一申报人同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结题后方可继续申请或参与新的课题。第五条课题申请应符合“1+X”证书课题指南的范围,具体课题名称可根据研究需要进行确定;选题要求具有较强的管理与教育教学应用价值。第六条课题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专委会课题申报表。第七条课题由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专委会聘请学术和业内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就选题的意义、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情况、工作条件保障以及申请人的资格,结合
3、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签署具体立项与资助意见。第三章课题的管理第八条由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专委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对课题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检查课题的进度;组织重点课题的开题与中期检查;监督课题经费的使用;课题结题验收等。秘书处根据需要,协同1+X证书研究分委员会委员,共同开展课题的过程管理工作。第九条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后及时开展研究工作,为中期检查做准备。专委会组织重点课题进行开题,一般课题由课题组自行组织开题。课题研究计划实施中,凡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课题负责人均应提交书面报告报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专委会秘书处审批同意。第十条课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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