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京沪苏浙粤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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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24年京沪苏浙粤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京沪苏浙粤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实施细则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车用玻璃水)1抽样方法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在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中抽取。每批次样品抽取51.,分成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用样品。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冰点SH/T0090-19912PH值SH/T0069-19913最低使用浓度下的洗净力GB/T23436-20094相容性GB/T23436-20095对橡胶的影响GB/T
2、23436-20096对塑料的影响GB/T23436-20097热稳定性GB/T23436-2009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T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
3、,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2024年京沪苏浙粤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实施细则车用汽油清净剂1抽样方法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在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中抽取。每批次样品抽取两份,每份不少于350m1.,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
4、,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倾点GB/T353520062闪点(闭口)GB/T26120213硫含量SH/T06892000NB/SH/T02532021GB/T111402008NB/SH/T084220174氯含量SH/T17572006ASTMD753620205防锈性/锈蚀程度GB/T19230.120036破乳性GB/T19230.220037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GB/T373222019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现行有效的企业
5、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6、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2024年京沪苏浙粤网络销售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实施细则机动车辆制动液1抽样方法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在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中抽取。每批次样品最多抽取1.6kg,分成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用样品。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运动黏度(-40、100)GB/T265-19882平衡回流沸点NB/SH/T0430-20193湿平衡回流沸点GB12981-20124PH值GB12981-20125蒸发性能G
7、B12981-2012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3判定规则3.3 依据标准GB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4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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