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试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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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试行办法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现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评价对象县范围内承接住宅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二、评价内容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内容包括:党建联建、综合管理、日常服务、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主评价等。三、质量监督评价原则及评分方法(一)评价原则。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计分和等级评定。(二)计分方法1.物业企业在县城范围内承接项目不止一个
2、的,按平均分值计算。2 .评价分值保留小数点一位数,按四舍五入取值。3 .得分复核。评价结果确定之前,县城管局将评价得分向企业反馈。物业企业提出异议的(日常服务评价内容除外),可以向县城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县城管局应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做出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评价结果自动确认。四、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程序(一)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工作由县城管局组织实施,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县城管局、街道、社区、物业协会、物业行业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县城管局、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平时工作督导、抽查、专项检查情况纳入评价计分,相关单位要将对物业企业的通报、行
3、政处罚、督办等情况反馈给县城管局。(二)上半年评价工作上半年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内容为党建联建、综合管理、日常服务、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主评价。评价情况向街道、社区及物业行业通报。对排名后三名的物业企业下半年重点督导检查。(三)年度评价工作1.年底评价分值确定年底评价得分由以下分值组成:(1)综合管理、日常服务、业主评价三项评价内容取上半年、下半年二次评价得分的平均分;(2)党建联建、职能部门街道社区评价以年底评价得分;(3)良好行为加分和不良行为扣分。4 .等次评定根据年度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评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次。原则上优秀企业不超过物业企业总数的10
4、%左右。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评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评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评为合格;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年度内物业企业及其物业服务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1)发生人身伤亡安全事故,经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2)因物业企业主要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装修履约保证金及其它应退还费用的;(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物业企业被解聘,物业企
5、业拒不退出,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在交接期间不维持正常服务秩序的;(5)骗取、挪用、侵占或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6)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五、年度评价结果运用1.评价结果(包括企业名称、服务小区等信息)向街道、社区、小区业主通报,通过分县发布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 .对确定良好(含良好)以上等次进行表彰奖励。3 .对确定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物业企业不得承接本县有财政资金补助的物业服务项目(含住宅、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4,评定为良好以上等次的,列入“红名单”重点扶持,并给予以下激励。(1)向社会公开推介;(2)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6、3)参加本县物业服务项目投标的,享受加分,优秀企业享受不超过评分标准总分10%的加分,良好企业享受优秀企业不超过评分标准总分8%的加分,具体加分标准由招标人确定。4 .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管理,并采取以下措施。(1)作为行业重点监管对象,由县城管局和街道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2)对外地来本县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企业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向其上级发告知函,通报情况;(3)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建议业主大会依法依规解聘企业。六、其它1.主管部门县城管局视情况,可以对评价等次分值界定、各等次名额及对县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2.本办法由县城管局负责
7、解释。附件:县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评分标准附件县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评分标准类别项目评价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备注党建联建(15分)招聘党员员工(1分)积极招聘党员员工,党员员工安排在管理岗位。1分没有党员员工扣1分,党员员工没安排在管理岗位扣05分。参加物业行为党组织活动(2分)党员员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列席)物业行业党组织活动。2分不按时参加(列席)活动1次扣1分。参加社区物业联席会议(4分)参加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4分缺1次扣1分。与业委会关系(2分)每月参加或召集召开的一次小区议事会,听取业委会、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2分查看有关资料(会议记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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