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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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空心房”“超高超大”和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功能品质,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部署,坚持依法依规、规划先行、尊重历史、农民主体原则,按照环境大治理、用地大集约、面貌大改善的目标,稳慎推进农村“空心房”“赤膊房”“超高超大”建房、杂乱无序和违章房屋综合整治,加快补齐乡村配套设施,加大农村房屋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建房“乱象”,努力塑造新时代农村建房规范、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新风貌。2024年,对全区农村“
2、空心房”进行全面整治,杜绝新增违法违规建房,对其他涉房问题按年度分类整治,重点完成高铁、高速和国省道沿线村庄房屋突出问题整治,打造人居环境整治“一类村”标准。二、整治内容(一)整治房屋“乱象”1 .整治“空心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规定,对排查出来应拆的危旧“空心房”予以拆除,妥善消化存量,实现应拆尽拆、须治早治、该修即修。经认定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特色、传承文脉的古民居、祖屋等传统建筑和老屋,妥善做好拯救修缮和保护工作。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旅局)2 .整治“超高超大”建房。对2016年10月31日之后在建尚未完工的农村“超高
3、超大”建房,一律停止建设;对已经完工的,按照“尊重历史、区别对待、有序推进”的原则,分类施策整治;对整治工作启动后仍然顶风建设的,发现一起,依法拆除一起。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3 .整治“两违”建筑。经认定为“两违”建筑的,由各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拆除。对2020年7月3日之后出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符合复耕条件的限期恢复耕种。(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4 .整治其他杂乱房屋
4、。按照“整治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杂乱无序、影响群众生活和通行的危旧房、违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的房屋,以及其他闲置杂房、妨碍河道泄洪等房屋,实行分类整治。对于合法的,引导农户予以妥善整治;不合法的,依法予以拆除。对于新建涉河建设项目,应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二)提升房屋风貌1.规范乡村房屋风格。根据村庄规划,综合当地生态、文化、民俗等元素,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农村房屋整体风貌,规范房屋外立面粉刷、屋顶浇筑和门窗安装,防止重复投入
5、、过度投入,实现村庄内房屋风格协调和统一。抓好沙石镇王田村、水西镇凌源村两个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示范村建设。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旅局)5 .治理乡村“赤膊房”。综合考虑城市规划、拆迁、项目建设和房屋所有人、建房时间等不同情况,分类开展“赤膊房”治理。城市规划区外非在建房屋中,对外立面应粉刷而未粉刷,或未安装门窗、未浇注屋顶的,应引导农户按照规划的风貌,及时完成粉刷修饰、安装门窗、浇注屋顶。2024年基本完成高铁、铁路、高速和国省道沿线村(见附件4)可视范围内非在建“赤膊房”整治。(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
6、资源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6 .开展后续综合治理。及时腾退宅基地,对拆除房屋后的建筑垃圾,第一时间组织清运;对适合复垦或盘活的,抓紧复垦复绿或盘活利用。对于村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设施陈旧、老化,或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修缮或更换,加强日常管护。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市林业局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城管局)(三)加强审批管理1.编制村庄规划。在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础上,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解决好农村“哪里能建房、哪里不能建房”问题,引导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建房。(
7、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2 .健全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各镇建立“一门式”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窗口,公开办理流程、申请要件、建房户型图和效果图。清理整治长期不审批、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市林业局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3 .严格建房监管。全面整治农村建房监管不力背后的“管不好”问题。严格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建房现场有公示牌的“三到场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对于有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村,按照规划建房;对于暂时无村庄规划或者规划难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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