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读者的三种消费行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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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雁S小说第M三f*K肖费彳我J网络小说的写作,是以平等心态进行的服务型写作,它是一个为读者造梦的过程,网络作者们并不要求在旧有的文学框架中,去寻求文艺理论标准下的文学性,他们所追求的是与目标读者进行顺畅的沟通。而这种顺畅沟通,也正是他们得以征服读者的最大秘密。现代严肃小说的阅读人群,其核心团体是新文化运动所产生的大学生,以及受其影响的周边人群。这个人群从文化知识的掌握上来看,可以视为整个国民的“精英阶层”,但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l三者教育的普及,新成长起来的人群在90年代成年,这个时代刚好与网络的出现基本同步,已经有了独立思考力的他们开始敢于去要求与自己的趣味匹配的切娱乐一包括小说。同时,
2、他们开始拥有能够为自己发出声音的平台,即网络。他们不但喜欢阅读,而且通过购买行为来支持自己喜欢的作者,用市场数据来完成对作者的创作引导。尤其在网络出现之后,即便是一个个在个体上微不足道的平民意见,也用汨细流汇成大河,大众阅读团体的声音口渐变大,精英阅读群体的垄断性地位被打破。因此,读者群体的消费行为本身,也构成了网络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读者或者说受众研究的关注,最早来源于由姚斯和伊瑟尔等人开启的接受美学思潮。在姚斯看来,文学研究真正应该关注的不是作品的内部文本,而是考察文学作品的被接受与被消费的历史互动过程。正因此,他认为接受美学研究包含着一个三角形的结构关系,也就是作者、作品与大
3、众之间的关系。姚斯指出:“在这个作者、作品和大众的三角形之中,大众并不是被动的部分,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的构成。-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传递过程,作品才进入一种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姚斯之所以提出作者、作品与大众对话互动的接受美学观念,其具体语境针对的是当时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和形式主义美学,前者“追究读者的社会地位,或力图在一个再现的社会结构中认识它,后者假定读者具有一种语文学家的理论理解,能够思考艺术技巧,并且已掌握艺术技巧”但是,这两种文学研窕观念或者方法事实上都忽略了真正意义上的读者。也就是说,以往的文
4、学研究不管对作家、作品还是读者都具有某种事先预设的立场或者观念,来对作品进行符合自身思想的阐释,而基本无视作品与受众之间真正的互动性。因此,姚斯才指出:“只有当作品的连续性不仅通过生产主体,而且通过消费主体,即通过作者与读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调节时,文学艺术才能获得具有过程性特征的历史,作品只要有影响,就能生存。包含在一部作品的影响之中的是在作品的消费中以及在作品自身中完成的东西不过,姚斯这里所强调的“消费,更多还不是商品化意义上的消费,而更多等同于种单纯的阅读接受过程。事实上,尽管接受美学确实开启了文学研究对读者受众的研究观念的转变,但接受美学的研究对象其实更多还是局限在严肃文学或者说纯文学的
5、范畴。一方面,根据接受美学中的“期待视域”理论,大众在接受一部文学作品时,总是预先存在某种想象与期待,他们带着这种期待进入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本身也是个自足和开放的领域,两者之间的对话交融过程必然会导致一种阅读效果产生,或满足或不满,或惊喜或失望,或热烈或冷淡,这都取决于作品与受众之间的距离。“期待视野与作品间的距离,熟识的先在审美经验与新作品的接受所需求的视野变化之间的距离,决定着文学作品的艺术特性。”在姚斯看来,读者与作品之间的远近距离,决定着作品艺术水平的高低。而由于通俗文艺作品是根据流行趣味的标准去实现受众的审美期待,“它能够满足熟识的美的再生产需求,巩固熟悉的情感,维护有希望的观念,
6、使不同寻常的经验像感知一样令人喜闻乐见”,也就是说,由于通俗文艺作品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几乎是被消除的,其艺术性就要大打折扣,因为距离过近,影响了视域融合过程中的碰撞。这种观念,某种程度上也导致接受美学会倾向于以严肃文学作为其研究对象,因为严肃文学跟受众之间有着一种“陌生化”的距离。由此,通俗文学作品的研究价值在接受美学这里就被忽视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将接受美学观念引入到网络小说中的作者与读者的互动关系中进行考察,就会发现,接受美学确实在揭示文学生产与消费的互动性上具有一种理论的前髓性,但是其在具体的文学受众现象的调查方面则显得捉襟见肘。接受美学的另一重要代表伊瑟尔就在阅读活动一审美反应理论一书
7、中提到,其读者阅读理论的提出并不是基于具体的阅读经验,而是试图设立一种模式,以囊括、指导对读者反应的经验研究。也就是说,伊瑟尔的读者阅读理论的提出依然是理论先行的,而不是具体的读者接受的经验与现象研究。事实上,由于媒介发展的限制,要想真真切切地对读者的具体反馈机制进行考察与研究,在技术层面处无法做到的,而在如今互联网的大力发展背景下,网络平台、数字化信息以及大数据统计,某种程度上为我们直观呈现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可能。在消费语境下,我们常常用“受众”而不是“读者1来界定网络小说的接受群体。受众是网络小说创作的接受者,但更为准确的定义应该是消费者。在麦奎尔看来,受众是切媒介商业活动的
8、基础。“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互动技术的出现,明显强化了受众介入、反馈、选择、接近和使用媒介的能力,为受众提供了更大范围内参与传播和进行交流的可能性。”网络文化中的受众行为,由于剥除了真实的社会关系,其行为表现方式也有着更为直观的呈现,比如“跪舔”“膜拜”慰”“撕退”“吐槽”等等,但这物都是线上的种角色与姿态的扮演,这种扮演具有不确定性、不固定性,完全根据具体的语境而产生着变化。大众就是在网络文化各种流行的八卦段子徘闻中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各种事件或现象的情感表达与宣泄中。不过,这些行为方式尽管非常流行,具有网络文化的明显特征,却还不具有种消费性质,也就是说,这些行为更多只是种心理或话语的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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