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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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要点: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合伙协议成立合伙型基金,各方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出资,合伙事务的执行及委托管理等进行约定。甲方(普通合伙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1(有限合伙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2(有限合伙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合称为“合伙人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或“有限合伙人”。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规,就共同组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活动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定义1 .定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1.1. 本协
2、议:本协议以及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的或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所有附件。1.2.相关主体1.2.1.后续有限合伙人:指后续募集期内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有限合伙人以及增加认缴出资的现有有限合伙人(就其后续增加认缴出资部分而言)。1.2.2.基金业协会: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2.3.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包括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继任的本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1.2.4.继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因过错行为或违约行为致使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受到重大损失而被除名时,接替执行事务合伙人继续处理合伙企业事务的主体。1.2.5.管理人:受合伙企业所托,向合伙企业提
3、供投资管理等服务的机构,包括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更换后的管理人。1.2.6.违约合伙人:是指根据第3.8条被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1.2.7.有限合伙人:是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土,以及通过受让合伙权益而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1.2.8.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受控制于该方,或与该方共同直接或间接受控制的任何主体。前款所称控制,是指对相关主体实际拥有超过50%表决权的股份、股权、注册资本的所有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型的所有者权益或表决权,不论直接或间接通过对表决权股份的拥有、根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或指定经理或管理委员
4、会、董事会或同等决策机构多数成员的权力。前款所称主体,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人、合资公司、企业、团体、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组织。就个人而言,包括该个人的配偶、配偶的父母及直系后辈亲属或前辈亲属。但与一方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控制的任何主体,不应视为该方的关联方;且特定投资项目的主体亦不能仅因接受了合伙企业的投资,而被视为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3.相关客体1.3.L认缴出资比例,对任一合伙人而言:是指在任一时点该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在全体合伙人在该时点认缴出资总额中所占比例。1.3.2.认缴出资额:是指某一合伙人承诺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
5、人决定接受的货币金额。1.3.3.认缴出资总额:如本协议附件一所示,如认缴出资总额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应相应修改附件一。1.3.4.实缴出资比例:对任一合伙人而言:是指在任一时点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在全体合伙人在该时点实缴出资额之和中所占比例。1.3.5.实缴出资额:指某一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货币资金金额,本协议明确约定不作为合伙人出资的金额除外。缴款:是指第3.6.1条所述含义。1.3.6.合伙权益:指每一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出资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出资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
6、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1.3.7.闲置资金:是指合伙企业待投资、待分配的费用以及备付的货币等。1.3.8.闲置资金管理:是指普通合伙人在满足资金安全的原则下,将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含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结构化存款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和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存放收益的一系列行为。1.3.9.后续募集:是指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者接纳既有的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出资的行为。1.4.相关程序1.4.1.缴款通知:是指普通合伙人或者管理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的载有出资缴付期
7、限和金额的文件。4.2.到账日:是指缴款通知中载明的各合伙人应缴付出资的最后期限。1.4.3.成立日:是指合伙企业募集完毕之日,即指本协议已经签署完毕,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OoOO元)的首轮实缴出资,且首轮实缴出资合计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元)并已进入合伙企业的托管账户之日。1.5. 相关费用与收益1.5.1.合伙企业营运费用:是指第7.1.1条约定的应由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运营开支。1.5.2.项目或投资项目:是指具有投资性质的以下各项:在资产和权利中的利益(直接或间接)、或作为资产和权利的所有者(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实体、或在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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