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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JQZB*-FB-00* 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桥梁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修订版)甲方: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乙方: 二零一三年四月桥梁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本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甲方: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鉴于甲方承接了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
2、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作地点: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工程施工现场劳务工作范围:桥梁桩基工程施工范围为界劳务内容及工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机械钻孔:测量放样、施工准备、进场支线施工便道的修筑、施工部位场地清理平整、搭设作业平台或围堰筑岛、钻机移位、护筒制、安、拆、钻孔、护壁、清孔、弃渣,泥浆系统建设、泥浆清理、外运、清孔;(2)人工挖孔桩:测量放样、挖土石方或打眼开炸石、装土石、桩孔内排水、卷扬机吊运土、石出孔、土石方弃料运输50米以内、混凝土护壁立模浇筑、修整孔壁、检平石质
3、基底、临时支撑及警戒防护等;(3)钢筋到场后卸车,钢筋制作、安装、存放、运输至孔口处等的全部工序,钢筋笼在孔口部位的螺纹对接、下笼及声测管(含预埋件)安装,钢筋作业、安装存放、运输至孔口处等的全部工序包括以下内容:a、全部钢筋或钢丝:卸车、场内倒运、倒运、调直、除锈、切断、下料、绑扎、焊接、除焊渣、场内运输、存放;b、全部钢筋焊接:梁板钢筋接头固定、闪光对焊、除焊渣、检查、补焊;c、型钢及预埋件:除锈、划线、人工氧气切割、钻孔、焊接、除焊渣、检查、补焊、修正、场内运输、存放;d、桩基钢筋笼:除锈、除油、调直、除锈、切断、下料、制作、绑扎、焊接、电焊、场内运输、存放。e、检测管:卸车、场内倒运、
4、除锈、除油、截断、套管制作、对接、定位、焊接、除焊渣、检查、补焊、固定、场内运输、存放;(4)混凝土导管安拆、移位,混凝土灌注,破除桩头,桩基检测辅助人工以及为完成桥梁桩基工程所有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其他周转性材料、管理费和利润、设备调遣费、施工队伍进出场费、以及为完成桥梁桩基工程施工附属临时设施建设等。2、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2013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3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则每滞后一天承担误期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因此而发生的赶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合同工期一般不予延长,如果因业主或甲
5、方原因延期开工,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3、质量标准按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优良 等级。具体标准为: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4、关于主合同在订立本合同之前,乙方已经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甲方提供等方式取得对本合同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资料并对资料感到满意,能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各种因素乙方已经在本合同价款中予以了充分考虑。5、图纸5.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_壹_套,具体图纸名称及内容依主合同发包方提供的图纸为准。乙方自行承担根据图纸内
6、容作出的各种分析和判断的结果和费用。5.2乙方应遵守对图纸及其内容的保密义务。6、甲方义务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在发包人提供场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以及 图纸 资料。在开工前取得准许开展劳务作业的施工许可等批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测量和试验检测服务。6.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现行的行业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
7、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计量。6.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6.5及时交付甲供材料(仅限:钢筋、混凝土、声测管)。6.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6.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协助乙方协调处理纠纷,但对结果和费用不承担责任。6.8负责施工区内企业文化建设宣传。7、乙方义务7.1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第三方,确保进场设备为乙方所有,必要时乙方须出具设备所有权证明。若发现乙方再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甲方无条件收回乙方施工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相关损失乙方自行
8、承担,甲方仍继续保留索赔的权利。7.2乙方不得中途撤离工地或中途放弃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者向乙方追偿。7.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爆破员证、电焊工证等)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须将其员工名册(含员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前报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授权。在施工中如更换、补充上述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因乙方
9、未能及时上报上述更换人员情况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乙方授权代理人应保证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为25天以上,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工地,必须报请甲方主要领导批准,否则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7.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与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7.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进度的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的技术要求组织强有力的施工技术人员,满足工程所需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甲方工程工期、安全、质量要求,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否则按违约责任论处,甲方有权削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甚至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清理出场并扣留履约保证
10、金,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7.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认可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处罚。7.7做
11、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7.8服从甲方指令和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的指令。7.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7.10乙方在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以确保进度、质量和安全,并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7.11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对劳务工的法律义务,保证甲方支付的劳务报酬专款专用,乙方不得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并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必须承担各种罚款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劳务
12、工法定义务的履行,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 作为乙方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保证金,对乙方拖欠的人工费、设备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代付和直接从应付劳务报酬中予以扣减。7.12在甲方征地范围内用地,未经甲方许可的用地费用,乙方自行承担。7.13对本协议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此协议泄露给第三方。8、水、电、电讯及临建设施8.1供水、供电、通讯:基于现场的实际情况,乙方须考虑自备发电设备,乙方自行解决生产和生活临时用水、用电、通讯,相关费用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8.2施工道路:沿本项目路线纵向的便道由甲方修建,从纵向便道引到各施工部位(桩位处)的横向便道(垂直路基中线)由乙方自行修建,费用包含在单价内。施
13、工期间纵、横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包含在乙方单价内。乙方负责桩基施工部位原有地面存在的池塘水田内的排水,桩位处若需水中筑岛,筑岛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可另行计算。8.3生产生活设施:乙方自行完成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并承担该项费用。9、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9.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乙方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技术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如断桩、桩身出现裂纹、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原设计标准等),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14、损失均由乙方负责。9.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9.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发包人、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者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4乙方应对乙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在乙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安全
15、投入,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需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结算款中扣除。9.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等)乙方自行采购配备,相关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9.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程业主和甲方对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乙方负责自身造成的建筑和生活垃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域和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严禁随意排放泥浆,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环境破坏来带的一切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罚款等)。10、安全防护10.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1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相关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