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专项学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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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专项学习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其中建筑专业有强制性条文41条,建筑设备专业有强制性条文24条。5.1套型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5.3厨房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5.4卫生间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5.5层高和室内净高 5.5.2 卧室、起居室(厅
2、)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5.6阳台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5.6.3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 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5.8 门窗 5.8.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6.1 窗台、栏杆和台阶 6.1.1
3、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6.1.2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6.2 安全疏散出口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
4、口不应少于2个。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6.2 安全疏散出口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6.3 楼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6.3.2 楼梯踏步宽度
5、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 电梯 6.4.1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时;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 时;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
6、m 时;4.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时。6.4 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震的构造措施。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1 建筑入口;2 入口平台;3 候梯厅;4 公共走道 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6.2 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表6.6.2 坡道的坡度 坡度 1:20 1:
7、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1.50 1.00 0.75 0.60 0.35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6.6.2 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6.6.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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