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施工验收规范培训.ppt
《火灾报警施工验收规范培训.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灾报警施工验收规范培训.ppt(2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说明验收规范修订说明一、原施工验收规范结构一、原施工验收规范结构第二章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系统的施工 2 27 7节节第三章第三章 系统的调试系统的调试 3.3.23.3.2条条第四章第四章 系统的验收系统的验收 4.1.24.1.2和和4.1.34.1.3条条 第二节(第二节(4.24.2)4.3.14.3.1和和4.3.24.3.2条条二、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说明二、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说明修订原则修订原则规范的制订,不仅为有关安装、使用规范的制订,不仅为有关安装、使用等部门和单位提供一个全国统一的较等部门和单位提供一个全国统一的较为科学合理的技术
2、标谁,也为验收机为科学合理的技术标谁,也为验收机构提供一个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构提供一个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是是GB50l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范的配套规范,适用范围和不适的配套规范,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与该规范是一致的。用范围与该规范是一致的。二、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说明二、施工验收规范修订说明总总 则则基本规定基本规定系统施工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验收系统使用和维护系统使用和维护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维护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据维护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据维护管理标准的目标定位维护管理标准的目标定位维护管理标准的条文说明维护管理标准的
3、条文说明维护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据维护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公安部6161号令号令机关、团体、企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公安部7373号令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
4、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完好;(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行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列消防安全职责:(一)(一)建立防火档案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立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设立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二)(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
6、期组织消(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演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工作的意见(六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
7、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单位消防安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方可开业使用:(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
8、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合格;(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火灾 报警 施工 验收 规范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