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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无人机管理与使用规定的通知直属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无人机管理与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该规定执行。附件:无人机管理与使用规定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11月16日(联系人:曾科胜,联系电话:88861399)附件:无人机管理与使用规定为加强本单位无人机管理,明确使用要求,框定运用范围,更好地满足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特制定无人机管理与使用规定。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本单位使用的无人机系统,由F1.Oo无人飞行器、Y1.1.遥控器、D04地面站及TX20自动跟踪天线等设备组成。第二条无人机设备的管理使
2、用实行申请登记备案制度,由综合执法科负责管理维护、指导使用等相关事宜,并指定具体管理责任人。第三条无人机设备需存放在阴凉干燥处,无人机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无人机设备的日常使用登记、保养及报修工作。第四条无人机操作员应通过专业的培训及考试,取得由有关航空委员会认证的操作手合格证。第五条无人机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无人机操作员上岗前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第六条无人机操作员要恪守规定、服从管理,不得擅自使用无人机,不得酒后操作无人机。第七条无人机操作员标准配备4名:1名地面站指挥员,1名飞控手,1名观察员,1名勤务员。在执行任务时,现场操作员不得少于2名。第八条地面站指挥员负责部署飞行内容,编辑飞行任
3、务;飞控手负责操作遥控器,进行定点拍摄、录制影像,在必要情况下手动飞行;观察员负责观察、报告无人机飞行的全过程;勤务员做好无人机的安装拆卸、运输清洁等保障工作。第九条飞行前要做好无人机操作员职责分工,飞行时相互间要及时告知飞行数据、操作状态等情况。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十条申请使用无人机,需填写无人机使用申请表(见附表),经综合执法科负责人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第十一条无人机操作员要爱护设备,轻拿轻放;领取设备时要认真检查,运输途中要确保平稳。第十二条使用无人机执行飞行任务前,要仔细做好安装、检查、校准等准备工作。具体步骤提要:(一)正确安装无人机各部件。如视频天线、电台天线等,避免安装失误造成系统损
4、害。(二)伺服检查及摇杆校正。进行检查及校正时,确保无人机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避免无人机意外起飞。(三)确保信号稳定后起飞。室外进行作业时,必须在GPS信号强度指示26时,方可启动无人机。(四)定点起飞及降落。起飞、降落时须确保以无人机为圆心,半径5至10米内没有移动人员及障碍物。第十三条操作无人机时,尽量在远离人群的安全地带飞行,务必确保操作员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及周边安全。第十四条存放、运输或使用无人机时,确保远离金属类小物体,以免金属类小物体被无人机吸附而造成危险。第十五条归还无人机时,要做好清点登记,返仓要把所有零部件和工具归位清洁、摆放整齐。第十六条为延长无人机电池使用寿命,在使用前要
5、注意检测电池电量状态,使用后做好电池的充电保存。第十七条无人机操作员要熟悉用户手册中的内容,严格按照产品操作保养说明进行作业,坚持使用前检查、使用中观察、使用后核查清洁的原则。第十八条无人机的使用范围,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小慢”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第三章运用范围第十九条无人机主要运用于辅助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对我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巡航拍摄,采集基础影像资料,分析图像资料,转办疑似违法建设行为。具体使用内容:(-)分片区,按批次、季度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航拍,及时掌握规划图斑、在建工地等城市建设行为。(二)探索拍摄正射影像图,并使用技术手段拼接储存
6、、分析比对,发现疑似违法建设、违法施工等行为。(三)将有关疑似违法建设情况通报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要求进行逐一核查并反馈调处情况。第二十条无人机可协助其他大型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元宵花灯会等市容环境保障的管理执法工作。第二十一条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拓展无人机技术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应用空间。第二十二条执行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飞行任务。第四章注意事项第二十三条远离运转中的零件,当无人机螺旋桨运转时,切勿触摸并远离任何旋转中的部件,以免造成危险。第二十四条远离潮湿环境,务必防止水汽进入无人机内部导致电子元件损坏或造成不可预估的后果。第二十五条在进行航点编辑时,保证各个航点有足够的高度,以防止出
7、现航线与山体或者建筑物相交,而导致无人机在航线飞行过程中与障碍物碰撞的情况发生。第二十六条用遥控器操控无人机时,确保起飞前地面站软件中“发送遥感数据”选项没有勾选;如果用地面站摇杆控制无人机时,确保起飞前遥控器处于关闭状态。第二十七条无人机飞行前操作员必须掌握天气情况和周边环境。严禁在打雷、下雨等恶劣天气下使用,风力4级以上不要飞行,避免无人机不受控制而损坏或丢失。第二十八条对出现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脱离操控,造成无人机遗失的,要组织力量马上寻找;造成他人受伤或物体受损的,要立即报警抢救、报保险公司处理。第二十九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的,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对无法解决的修理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跟进处理。第三十条以上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综合执法科负责解释。附:无人机使用申蒲表申请部门使用时间申请人使用区域操作人员业务科审核意见局领导审批意见领机时间签名还机时间签名主题词:抄送:局领导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