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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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延庆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责任,规范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依据北京市乡镇职责规定,按照市级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格员是各乡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各行政村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服务的人员。第二章网格员的配备和职责第三条各乡镇结合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划定乡镇、村级网格,做到主体全覆盖。明确乡镇、村两级网格员(即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队伍,并对网格员及时动态更新。将网格图上墙,印制网格员身份卡,并督促持证上岗。
2、第四条乡镇监管员主要职责:审核本乡镇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宣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及风险监测,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质量安全追溯等重点工作,配合上级完成抽样等工作,并重点督导巡杏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第五条村级协管员主要职责:本村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动态核查更新、技术宣传引导、信息报送和问题反馈,对本村所有农户进行日常巡查、用药指导,及时将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体重要信息变更、存在问题上报给乡镇监管员,并协助乡镇监管员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等有关工作。第六条网格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3、政策,政治素质高;(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4)能熟练使用移动终端或手机进行文字或者字母的输入、拍照等操作;(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三章网格员的培训第七条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区网格员队伍的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将网格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乡镇负责制定网格员培训方案,抓好网格员的日常培训。乡镇要对临时调整的网格员先培训、后上岗。第八条乡镇要按照要求组织网格员参加市、区举办的相关培训I。第九条鼓励和引导网格员参加自主学习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第四章网格员的工作考核和激励第十条网格员通过区级配备的移动终端、下载“延庆网格监管”APP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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