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动态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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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北京市延庆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央农办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做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合作社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进行动态管理的合作社包括上年度确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示范社(区级示范社包含市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包含国家级示范社)及本年度新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第三条全区动态管理合
2、作社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数量服从质量原则,实行区、乡镇两级联评。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择优推荐市级、国家级示范社。第四条区级示范社标准:(一)组织体系健全1 .注册登记。(I)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2)在乡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并报区农业农村局。(3)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或合一。(4)有独立的银行账户。2 .办公场所。(1)有实际且固定的办公场所。(2)有明显的合作社标识。(3)三证、章程、制度、组织机构图、公开栏等张贴或设置于办公场所室内或适当位置。(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3 .组织机构。(1)依法成立“三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3、理事长或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2)“三会”职责清晰、职数合规、人员明确。(3)组织机构图正确明晰。(二)制度体系完善1.章程。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自身发展实际需要的章程,并按照章程规定开展相关工作。2 .会议制度。(1)有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2)有理事会制度。(3)有监事会制度。3 .公示制度。有财务公开和社务公开制度或相关规定。4 .财务制度。有财务制度或相关规定。5 固定资产制度。有固定资产管护制度或相关规定。(三)管理体系完备1.成员管理。(1)有完整的入退社手续(申请表)。(2)有成员、非成员名册且及时更新。成员证记载完整、印章齐全。(4)设置成员
4、账户,并完整记录发生内容。(5)有成员出资清单。2.民主管理。(1)“三会”记录完整。(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3 .财务管理。(1)会计人员稳定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岗位职责明确,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2)会计账簿齐全。(3)财务票据入账及时。(4)规范使用“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电子记账。(5)国家扶持资金形成的财产量化公平合理,平均到每个成员。4 .固定资产管理。(1)有固定资产台账,记录清晰、完整、及时。(2)固定资产权属清晰。(3)固定资产来源明确。5 .档案管理。(1)有固定的档案管理场所。(2)有固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3)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有
5、序。(四)服务成效明显1 .提供服务。(1)为成员提供培训。(2)在成员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提供服务。(3)统一创建品牌,有1个以上以合作社名义注册的商标或“三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并在有效期内。2 .接受指导。(1)接受业务指导。(2)服从部门管理。(3)参加会议培训。(4)配合调研统计等。3 .示范带动。(1)入社成员有从合作社获得的收入。(2)合作社有收入。(3)合作社实现盈余。(4)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进行盈余返还。(五)其他1.加分项。(1)积极引领带动经济薄弱村发展产业,主动帮扶收入较低农户、残疾人等就业。(2)勇于引进试用新技术、新肥料、新产品等。(3)实现产品可追溯。(
6、4)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5)有实体企业(门店或加工厂)。2.减分项。(1)有重大生产或质量安全事故。(2)有行业通报或媒体曝光的负面事件。(3)有不良征信记录。(4)有纠纷、诉讼、信访等事件。(5)拒绝配合部门工作。(六)一票否决项1.有违法建筑且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2 未按照规定使用“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管理平台”记账。3 .存在非法集资现象。第五条区级示范社的申报条件:(一)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二)工商登记注册成员户数在30户(含)以上。(三)有产业基础,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四)运营情况良好,有规范化管理意愿。(五)社会信誉良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六)能够配合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
7、第六条区级示范社的评定程序:(一)区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下发申报通知。(二)各乡镇结合区域发展规划,依据本辖区内合作社发展实际,在合作社自愿接受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组织申报区级示范社,由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填写延庆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书(附件1),乡镇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三)区农业农村局对本年度新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培训。(四)区、乡镇对本年度新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指导,提出整改建议。(五)本年度新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根据区、乡镇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修正和完善。(六)区、乡镇联合进行打分。(七)区农业农村局在官方网站对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新申报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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