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精选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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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精选7篇)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篇1委托人:受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第二条受托人生产种子的数量及标准第三条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种源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O第四条委托人在种子生产期间负责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GB/T17314-173191998)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O第五条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人员是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
2、议,委托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六条受托人对其所生产的种子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第七条种子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O第八条种子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O第九条农作物种子田间生产档案的登记管理由双方同时进行。第十条种子田受灾严重减产或绝收时,双方应同时进行核查,以便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收购种子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种子的交付方式及地点O第十二条种子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O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 .委托人有偿提供的亲本种子因未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2 .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有错误,或因生产技术指
3、导失误,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3 .委托人无故放弃对种子田的生产技术指导,检查或无正当理由拒收所生产的合格种子,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4 .受托人未按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操作或未按委托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操作造成种子质量不合格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5 .受托人因私自留存或私自出售种子,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
4、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帐号:经办人:电话:年 月 B受托人(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帐号:经办人:电话:年 月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篇2预约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I农作物I品种I计量I数量I质量()I单价I总金额II种类I名称I单位II1111(元)I(元)I纯度I净度I发芽
5、率I水份I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二、预约方繁育材料:I材料I质量()I计量I数量I提供I亩用量I单价I总金II品名I1111单位I日期I(元)I额I纯度I净度I发芽率I水份I阮)I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1 .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2 .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
6、、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3 .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4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十、结算方式和期限:十一、双方一般责任: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
7、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十三、违约责任: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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