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加快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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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加快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意见的起草说明为加快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事服务提能升级、全域覆盖,农业“双强”专班组织修订了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并起草了加快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起草背景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农专发2022)38号)要求,到2027年建成省级农事服务中心150个以上、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200个以上,各类涉农主体自建专业农事服务站点100o个左右,实现涉农县农事服务功能全覆盖。各地
2、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10号),加快推进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省已建设农事服务中心280个(省级91个、区域189个)、农事服务站点100O个以上,基本实现粮油作物农事服务功能全覆盖。今年1月农业“双强”专班对全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及规划情况进行了摸排,3月组织开展了农业“双强”重点项目调研服务。从调研和各地反馈情况来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中仍然存在建设进度不平衡、功能拓展不够、产业覆盖面不广、运营管护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农业“双强”专班会同厅有关单位,修订导则并同步起草意见
3、。二、起草过程由农业“双强”专班牵头,会同厅计财处、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经过前期调研准备和多次研讨,3月上旬形成导则意见初稿;3月中下旬,结合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导则意见内容;3月下旬召集厅政策改革处、计财处、合作经济处、科教处、农机化与数字化处、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再次研讨完善,形成导则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三、主要内容(一)导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建设要求、功能设置、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运行管理要求等6方面内容,以及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和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认定标准。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以服务粮油等主要农作物产业为主的省级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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