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及其应对——以两淮盐场为中心的考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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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及M际t两淮盐场为中心的考察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随明中叶盐法改革而产生,此后直至清末,一直是明清朝廷进行盐场科举管理的重点。迄今,学界对明清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取得了一些成果,如一些学者在探讨明清“商籍”性质、设立原因、使用范围时均涉及此问题,但囿于史料,普遍“详清略明”,对明代“商籍”这一解决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的重要制度的形成过程缺乏系统探讨,遑论其他解决明代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的对策。事实上,明朝廷处理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的对策经历了从“寄籍,“运学,到“商籍,的漫长过程。最终制定实施的“商籍”制度的确暂时缓解了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带来的政治和社会的压力,但因内含
2、科举特权的根本弊端,其在解决明代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时尚未彰显的“冒籍”最终在清代泛滥成为破坏科举公平的社会问题。而明朝廷种种对策的失败根源,则在于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并非单纯科举管理所能解决,其涉及政治、社会等多方因素,而这样的变动已非明朝管理体制所能应对。一、明中叶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问题的产生明初实施的是开中盐法,其制度设计是灶民上缴盐斤,朝廷给与其工本米或钞;盐商纳粟于边,朝廷给与其盐引,盐商凭借盐引可去盐场支取盐斤。朝廷虽出让了一部分盐业专卖利润,但部分地解决了边疆粮储问题,故于国家、商人、盐民都有利。但此后开中盐法渐由解决边疆粮储问题蜕变成国家敛财的手段。这导致开中盐法难以为继,其最突
3、出的表现是过度开中盐引,盐场储备之盐不敷支取,致使商人响应开中赴边纳粮后,持引下场却无盐可支,被迫困守盐场,长期待支,这一现象被称为“守支工明史食货志记载,“商人有自永乐中候支盐,祖孙相代不得者”11397。“守支”现象在明朝初年便存在,至明中叶,该现象不断恶化,导致定居于淮扬地区的盐商人数不断增加。弘治十三年(1500年),两淮盐运使毕亨指出:“天下商贾在于扬州,守支年久,子孙相继,住成家业。”2220弘治五年(1492)叶淇变法,允许盐商直接向盐产地所属运司上纳白银以取得盐引,所得银两“解户部,送太仓银库收贮,分送各边”3,以取代昔日盐商必须赴边地上纳粟麦等实物。叶淇变法是明代盐法上的一次
4、较大变革,带来的一个重大影响是,边境地区的商人纷纷南下,向盐运司所在的行政中心地汇集。胡世宁在备边十策疏中说:“今山陕富民,多为中盐,徙居淮浙,边塞空虚。”4鉴于经营两淮盐业交通便利,易于获利,活跃于边地的盐商们很快云集淮扬地区,定居于淮扬地区的两淮盐商人数急剧增加,盐商子弟的科举考试问题随之产生。明代科举考试时,朝廷要求应试者在每一级考试时必须填报籍贯,而且规定不得异籍、异贯参加考试,否则即以冒籍论处。但是,远在他乡的盐商子弟若要返乡参加科举考试,路途遥远确属不便;而且在乡人眼中,一部分盐商长期在侨居地居住,在当地购置产业、营造坟地、选配婚姻等,己“与土著世产者非有别也”,故当盐商子弟返乡应
5、试时,有时反遭乡人无端指责他们抢占学籍,“谓其言语不相通,面貌不相习,又无产业可考群以冒籍攻击之”51200o这实际上妨碍了异地盐商子弟实现科举权利,造成了科举不公。二、试图解决两淮盐商子弟异地科考难题的两种举措盐商及其子弟确实遭遇因路途遥远,返乡参加科举考试实属不便,而在侨寓地参加科举考试又属违法的两难问题,为了解决以上难题,明朝廷和盐商两方面均做出了努力。(一)明朝廷允许盐商子弟以寄籍的方式附入侨寓地儒学就读明初朝廷对移居外地的客商并无相应管理政策。随着明中叶商品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增多,朝廷逐渐开始允许客商寄籍,以维持地区社会的秩序,同时也可保证向商人征收除通行税以外的税金及摊派差役。允
6、许客商寄籍始于嘉靖年问,最早施行的对象是往来于京师做生意的客商。“嘉靖六年,诏巡城御使除浮居客商外,其居住年久,置立产业房屋铺面者,责令附籍一体当差”6卷十九附籍人户。后寄籍政策逐步推广到江南地区,“其实有田产,坟墓在江南,与入籍之例相符者,准其呈明于居住之州县入籍”7卷九十九杂记三两淮商灶学额。也就是说,两淮盐商可以通过寄籍(或称占籍)的方式附入侨寓地府州县儒学入学就读,但是其条件十分苛刻。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担任两淮盐运使的陈暹2293指出:“本司所属富安等三十场灶民不下万户;天下盐商在于扬州、淮安二府守支,子孙相继,住居者亦不下数千家。二项俊秀子弟堪以教养者亦不少。虽旧例许其在附
7、近州县儒学教养,但必要产业、户籍在州县者,方与起送,如无,则以冒籍黜之,稍有商灶子弟得入,则各学生员恐其占夺增廉之额,呈讦备至。窃照商灶以煎卖引盐为业,种田买产者少,是以无产业商灶之子弟堪以作养,因而废弃者不知其几矣J2220由上可知,在规定必须在当地置有田产、坟庐等条件的限制下,绝大多数盐商子弟难以就地入学;而且即便他们顺利地附入到侨寓地所在的府州县儒学中就读也会受到本地读书仕进人士的排挤和打压。隆庆年间,总理江北等处盐屯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庞尚鹏也指出:“至于各省商人占籍扬州者凡数百家,有祖宗坟墓丘陇成行,己历数世,于此长子育孙,盖世为扬人矣。其间以儒学为业者,土著之人辄群起而排之。8出于盐商
8、和灶民子弟进入府州县儒学,意味着挤占当地士子的生员学额和岁贡、选贡、拔贡、恩贡及纳贡等晋升机会的顾虑,当地士子势必竭力反对外来盐商和灶民子弟寄籍入学。(二)两淮盐商通过盐官吁请创建盐场儒学运学明中叶以后,两淮盐商拥有雄厚的资本。万历时人谢肇涮曾说:“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锚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9尽管当时衡量社会地位的标准不是财富,而是功名和名望,但是巨额财富能成为盐商打开结交官府之门的钥匙,清人盛昱在论及两淮盐商与官府的关系时说:“官以商之富裕而峻之,商以官之可以护己而豢之。”10盐商们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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