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24).docx
《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24).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中心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24)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须要,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沟通状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连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规范、精简高效、平安保密的原则。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
2、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其次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适用于会议探讨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确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确定事项。吩咐。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确定或者重大事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肯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看法。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
3、和处理方法。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指责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状况。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状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恳求指示、批准。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恳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状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记、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
4、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依次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隐私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依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隐私”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依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发文机关标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运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记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由发
5、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依次号组成。联合行文时,运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运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依次号和名称。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终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记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须要说明的事项。附件。公
6、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须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运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页码。公文页数依次号。第十条公文的版式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公文运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纳国际标准A4型。特别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依据实际须要确定。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行文关系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7、。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别状况须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第十五条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依据须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干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看法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除上级机关负责人干脆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8、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六条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主送受理机关,依据须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干脆上级机关。党委、政府的办公厅依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样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订正或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央办公厅 党政机关 公文 处理 工作条例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