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2022年新修订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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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习解读新制订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讲义)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近日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署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第一部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口,每天9:0022:00o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二、初试时间2022年全
2、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三、补考程序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
3、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四.复试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
4、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解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
5、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一一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规定要求,要着力优化考生服务。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了解研究生招生政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2年9月22日至26日开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提问。为更好地保障残疾考生利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教育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
6、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便顺利参加考试。另外,规定提前公告,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教育专业学位硕士业务课考试科目将增设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供相关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第三部分:规定的全文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
7、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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