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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场所承诺书经营场所承诺书11、承诺由承诺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2、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栏应填写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姓名”栏应填写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姓名。3、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的,其设立登记时,承诺人为出资人,由出资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设立登记时,承诺人为全体设立人,由全体设立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开业登记时,承诺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4、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时,承诺人为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
2、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承诺人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经营场所承诺书2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本生产经营者,对所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本经营生产者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3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特此承诺。承诺人签字(盖章)
3、:年月日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经营场所承诺书4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
4、申请人为本单位。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设立登记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5拟以位于的房屋,产权人为(名称或姓名),房屋性质:Jtf,登记作为本市
5、场主体的口住所口经营场所。本市场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市场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经营场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本市场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本
6、市场主体已经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知晓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4、本市场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时属于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承诺“不得以本次工商登记作为拆迁补偿依据”,在政府依法征收或拆迁时,愿意无条件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5、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法建筑或未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人:时间:年_月_日经营场所承诺书6拟以位于厦门市龙山中路70号文全园5#楼201的房屋(面积:500平方米)备案作为本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本商事主
7、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3、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承诺人:时间:_年_月日经营
8、场所承诺书7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投资人(股东)签字: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8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
9、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0一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91、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
10、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10企业名称:注册号:住所(经营场所):根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1、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企业经营场所的房屋。申请人不得以办理营业执照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依据。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4、
1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5、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6、申请人已知悉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的规定,申请人承诺所申请的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不在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禁设范围内。申请人签字(盖章):20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11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特此承诺。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承诺人签字
13、(盖章):20_年12月8日经营场所承诺书12一、企业名称: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河南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居民住宅:是口否口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是口否口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口自有房产口租赁、租赁方口无偿使用,提供人:其他方式提供方七、承诺内容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服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2、本企业承诺申服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
14、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行相关许可审批所开展经营活动。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际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有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4、本企业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13拟以位于厦门市龙山中路70号文全园5#楼201的房屋(面积:500
15、平方米)备案作为本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3、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承诺人:时间:一年月日经营场所承诺书14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4、该房屋不属军产。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