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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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海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革和创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按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关于改革完善我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改革、民营经济、科技、工业、数字经济与信息化、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科技发展类资金,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创新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环境建设、科技创新支撑等活动。第三条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是:(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以调动科研人员积
2、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择优确定和资助项目承担者。(二)遵循规律,合理配置。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聚焦国家战略,围绕滨海新区科技发展规划,科学配置创新要素,保障重要科研活动的实施。(三)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管理权限,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加强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评估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
3、处违法违纪问题。第四条建立项目资金信用管理机制。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责任人等在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诚信进行记录,作为项目申报、审批、管理等重要依据。第五条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财政科研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主管理使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各职能主管部门承担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政策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会同区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包括:专项资金合规使用情况、项目进度实施情况、项目单位工作情况等。资金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
4、实性、完整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区财政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核。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造成相关问题,由资金申报单位或个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的初步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预算编制,办理资金拨付,实施监督检查、资金监管和重点绩效评价,以及到期或撤销专项资金的清算等。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是本部门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监管主体,负责组织项目论证评审,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指导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规范管理。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对因故
5、需终止实施的项目,核定剩余资金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报财政部门。对需收回统筹使用的,配合财政部门收回项目财政资金。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法人责任,对项目负有主体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落实国家及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制定更加灵活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第三章支持方式和支出范围第十条财政科研经费主要采用事前资助、事后奖补、配套资助和区政府批准的其它方式予以支持。前资助项目主要采取定额资助的方式,先期拨付部分支持资金,事中基于绩效评价拨付剩余资金。后补助项目主要采取总额控制的方式,通过“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由
6、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事后基于绩效评价给予一次性补助;或者根据单位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等活动的实施结果、绩效等,事后给予补助资金。单位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取得有助于解决国家急需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成果,或者满足有关科技创新政策的,可以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经批准的其他方式支持的项目,以项目合同书(任务书)、项目管理办法或签订的协议进行管理;与上级部门联动支持的项目,项目资金按上级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支持和管理。第十一条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一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支出科目编制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支出科目只提供
7、基本测算说明。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完善预算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开展预算评审。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业务费、劳务费调剂权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剂预算。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O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虬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咨询服务类项目,间接经费支出比例进
8、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o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的间接经费比例在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前提下,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核定。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由项目承担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第十二条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科技人才类及软科学研究类科研项目中逐步推行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不编制具体支出预算,不再设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项目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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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 财政 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