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人工智能责任指令(译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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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人工智能责任指令(译文)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关于使非合同性民事责任规则适应人工智能的指令(人工智能责任指令)的提案翻译:周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朱凌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刘致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考虑到欧盟运作条约,特别是其第114条,考虑到欧盟委员会的提议,在向各国议会转递立法草案后,考虑到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考虑到地区委员会的意见,按照普通立法程序,鉴于:(1)人工智能(Al)是一套赋能技术,可以为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带来广泛的利益。它具有巨大的技术进步潜力,助力数字经济的诸多部门建立
2、新的商业模式。(2)同时,根据其具体应用和使用的情况,人工智能可以产生风险并损害受欧盟或成员国法律保护的利益和权利。例如,人工智能的使用会对一些基本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包括生命、人身安全以及不受歧视和平等待遇等方面的权利。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EU)/条例人工智能法案规定了旨在减少安全和基本权利的风险的要求,而其他欧盟法律规定了通用和适用于人工智能的机械产品、无线电设备等行业的产品安全规则。尽管这些旨在减少对安全和基本权利的风险的要求是为了预防、监测和解决风险,从而解决社会关切,但它们并没有为那些遭受人工智能损害的人提供个人救济。现有的要求特别规定了与人工智能系统有关的授权、检查、监测和行政制裁以
3、防止侵害,但它们没有规定对受伤害者因人工智能系统的输出或未能产生输出而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3)当受伤害者为所遭受的损害寻求赔偿时,成员国基于过错的一般责任规则,通常要求当事人证明可能对该损害负有责任的人的过失或故意的损害作为或不作为(“过错”),以及该过错与相关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当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与损害之间涉及人工智能时,某些人工智能系统的具体特征,如不透明、自主行为和复杂性,可能会使受伤害者难以甚至不能满足这一举证责任要求。特别是,如果要求证明潜在责任人所负责的特定输入导致了特定的人工智能系统输出,从而导致了相关的损害,这会更加困难。(4)在这种情况下,成员国民事责任规则所提供的
4、赔偿水平可能低于对非人工智能技术造成损害的赔偿。这种赔偿的差距可能会降低社会对人工智能的接受程度以及对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信任程度。(5)为了获得人工智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促进向数字经济的过渡,有必要以有针对性地调整成员国某些民事责任规则,使其适应某些人工智能系统的特定特征。这种调整应有助于提高社会和消费者的信任,从而促进人工智能的推广。这种调整也应保持对司法系统的信任,确保在人工智能参与下造成的损害的受害者获得与其他技术造成的损害的受害者同样有效的赔偿。(6)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害的受害者、潜在的责任人、保险公司-面临着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即成员国国家法院在面对人工智能的具体挑战时,如何在个别
5、案件中适用现有的责任规则,以实现公正的结果。在欧盟没有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至少有一些成员国可能会调整其民事责任规则,以解决与某些人工智能系统的具体特征有关的赔偿差距和法律不确定性。这将为开发或提供创新型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造成法律上的分裂和内部市场障碍,中小型企业也将受到特别严重的影响。(7)本指令的目的是通过协调成员国的某些非合同性过失责任规则,来促进内部市场的正常运作,以确保因人工智能系统对其造成的损害而要求赔偿的人,享有等同于在没有人工智能系统参与的情况下而要求损害赔偿的保护水平。因为相关的内部市场障碍与国家层面单边且零散的监管措施的风险存在关联,成员国无法充分实现这一目标。鉴于属于本
6、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的数字性质,后者在跨境背景下尤为重要。(8)因此,在涉及人工智能系统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法律的确定性和防止赔偿差距的目标可以在欧盟一级更好地实现,欧盟可以根据欧盟条约第5条规定的辅助性原则采取措施。根据该条规定的比例原则,本指令没有超出为实现该目标所必需的范围。(9)因此,有必要以有针对性的方式在欧盟层面上协调基于过失的责任规则的具体方面。这种协调应增加法律的确定性,为人工智能系统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改善内部市场在生产和推广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运作。(10)为了确保比例原则,只以有针对性的方式协调那些基于过错的赔偿责任规则,这些规则规定了对人工智能系统造成的损害
7、提出赔偿要求的人的举证责任。本指令不应协调各成员国民事责任规则,以不同方式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一般方面,如过错或因果关系的定义、引起损害赔偿要求的不同类型、对多个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分配、共同行为、损害赔偿或时效期限的计算。(11)成员国关于生产者对其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的责任的法律,已经在欧盟层面上由理事会第85/374/EEC号指令加以统一。然而,这些法律并不影响成员国基于产品缺陷以外的其他理由,所制定的合同或非合同责任的规则,如保证、过失或无过错责任。同时,理事会第85/374/EEC号指令的修订,旨在澄清并确保受伤害的人,可以对有缺陷的人工智能产品造成的损害提出赔偿要求。因此,应该澄清的是,本指
8、令的规定,并不影响受害者根据成员国执行第85/374/EEC号指令制定的规则,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在运输领域,规范运输提供者责任的欧盟法律应不受本指令的影响。(12)数字服务法(DSA)完全协调了适用于内部市场中介服务提供者的规则,涵盖了这些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包括他们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统。本指令不影响数字服务法(DSA)的规定,该规定为托管服务提供商的算法决策提供了一个全面和完全统一的尽职调查义务框架,包括在满足该条例的条件下,免除由其服务对象上传的非法内容传播的责任。(13)除其规定的假设之外,本指令并没有统一成员国法律,关于哪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或举证标准需要何种程度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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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 人工智能 责任 指令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