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解读:公司治理机制的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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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法解读:公司治理机制的调整一、公司设立及法律责任(一)法条对比新公司法(2023)1 .例句,为删减;2.例句,为新增第四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设立时的股东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或者无过错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
2、错的股东追偿。(二)修改说明对于公司设立阶段签署的设立协议、对外合同产生争议的,原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新公司法新增第43、44条(股份公司对应为第93、94、105、107条),对相关规则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评析及建议新公司法第43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对应第93条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为行文方便,以下统称发起人、发起人协议”),约定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设立,那么在设立期间发起人为公司设立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如果公司因故未成立,那么相应的法律后果就由发起人承受。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之前发起人共同的意
3、思表示,性质上属合伙协议。因此,发起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故而,在设立公司时,要慎选合作伙伴,充分考虑其责任承担能力,同时建议在发起人协议中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无论公司设立与否,发起人协议不一定与公司章程完全一致,对于发起人向二人协议即便隹公T&M之后仍然行效、之间有相反的约定除外),如果发起人违反协议,其他发起人可以依据发起人协议主张违约责任。二、法定代表人制度(一)法条对比新公司法(2023)公司法(2018)1.例勾,为删减;2.例句,为新增第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4、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发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U起三十Fl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辞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三十五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5、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二)修改说明新公司法对于法定代表人制度进行了一定创新,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担任、辞任、行为后果以及涤除问题。就原公司法第13条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担任“规则,删去了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依照本法规定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表述,优化其表达,并增设了兼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职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时间限制。第11条增加了法定代表人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即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第35条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进行涤除登记的规定。
6、(三)评析及建议1、谁有权担任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对原法条表述进行了优化,明确“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使得文义表示更加科学精简,也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2、是否可以单独辞任法定代表人而保留董事或经理职务?此处需要根据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来分情况予以讨论。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那么如果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辞任的,其同时也需要辞任法定代衣人,而不能仅辞任法定代表人,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帝事、经理;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从董事中选任,那么可以单独辞任法定代表人,而不影响董事职务的担任。3、新法定代表
7、人的确定时限。根据第10条第3款,原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当在-: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但如果公司没有按时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如何处理?公司是否可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对此,新公司法没有规定。实务中对此问题的理解也不统一,有观点认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在新法定代表人未就任前,原法定代表人仍应履行职务:有观点则认为如果穷尽公司内部程序仍无法获得救济,那么原法定代表人要求办理涤除的变更登记应予以支持。在新的司法解释或者登记机关新规出台之前,仍需要依靠司法机关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处理。4、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的程序。实践中存在原法定代表人被解除职务,但拒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甚至原法定代表人持公章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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