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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生产(建设)项目名称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生产(建设)单位名称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名称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恢复方案编制单位)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项目用地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0.Oooo公顷损毁土地面积10.1254公顷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6万吨/年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5年8个月(2023年12月2029年8月)专家评市意见2023年12月29日,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昆明组织专家对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
2、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会前审阅报告、会上听取了编制方和业主的介绍,对存在问题共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位于兰坪县城270。方向平距约25km,地理坐标:东经990611”-990711”,北纬262558”-262658”,地处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凤塔村委会。矿区面积由原来的L5516km2缩减为L4992k112,缩减后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2174m162Om,生产规模:6.00万t/a。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一)该矿山为变更矿
3、山,属小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评估区地质环境重要程度为重要区;按一级评估级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8.23k11完成1:5000环境工程地质调查面积8.23km2,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翔实,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案要件齐全。(三)本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方案编制基础较充分。(四)现状评估指出,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为2处不稳定边坡和2条泥石流沟。潜在不稳定边坡现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大中等,现状
4、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泥石流沟为小型规模,现状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为中等;既有采矿活动对对含水层较严重,地形地貌影响较严重,对水土环境影响较轻。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五)预测评估认为,矿业活动加剧、遭受现状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至大,危险性及危害性大,危险性大;采矿活动引发和遭受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性、危险性大。本矿山建设适宜性差,矿山生产建设和生专 家 评 审 意产过程应引起高度重视。预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影响较轻。(六)本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较严重区(ii)和较轻区(iii),分级分区
5、基本合理;治理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八)、次重点防治区(B)和一般防治区(C),分级分区基本合理;综合评估结论比较客观。方案编制年限确定为8.7年,适用年限与编制年限一致,是恰当的见(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和监测措施,方案措施设计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后续工作中可以此方案为基础进行细化设计,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依据。(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投资估算编制依据较充分,方案编制年限内(8.7年)总投资346.90万元,较为合理。三、土地复垦部分(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
6、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依据较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二)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项目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压占及塌陷,复垦区范围内损毁土地总面积10.1254公顷,损毁土地面积中已损毁土地面积L5546公顷,拟损毁土地8.5708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0.1254公顷,其中挖损损毁2.4075公顷,压占损毁1.6928公顷,塌陷损毁6.0251公顷。地类为:旱地0.5829公顷,乔木林地L8646公顷,灌木林地3.0622公顷,其他林地2.9560公顷,其他草地0.
7、0737公顷,采矿用地1.1669公顷,农村宅基地O.2430公顷,农村道路0.1761公顷。(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矿山土地复垦编制年限为8.7年(2023年12月2032年8月),适用年限与编制年限一致。确定矿山服务年限结束后土地复垦责任面积为10.1254公顷,保留面积0.3402公顷,保留区域不纳入此次复垦,最终确定本矿山复垦土地面积为9.7852公顷。其中规划复垦旱地0.6493公顷,乔木林地9.0534公顷、其他草地0.0825公顷,土地复垦率96.64%o(四)原则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预防控制措施:(1
8、)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布置工作面及开采顺序,最大程度降低因开采造成对土地的损毁;(3)在拟损毁场地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保存专 家 评 审.zL 思见工程技术措施:各场地停止使用后,需清除建(构)筑垃圾,进行场地平整,表土覆土回填,并配套水利道路设施;(2)预测塌陷区复垦工程措施:矿山开采结束后,对场地及时复垦,进行植被恢复;(3)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动态监测生物化学措施:(I)加强土壤改良措施,明确增施绿肥;(2)复垦耕地区域可先行施复合肥。(五)
9、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测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复垦静态总投资为146.35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71.06万元;为保证方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的规定。本项目服务年限大于三年,可分期预存费用。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
10、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耍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四、专家组强调事项(一)加强矿业活动对位于移动范围内村庄的影响分析,适时开展村庄所在斜坡稳定性监测,针对性采取措施,必要时对影响区内村民进行搬迁。进一步预测矿山办公生活区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及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治工程措施,确保安全,并加强泥石流沟谷上游巡查。(二)矿山地下开采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易引发斜坡变形、滑坡、崩塌、冲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采矿权人须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本方案设计,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地质环境保护措施。(三)建立矿
11、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采矿过程中加强巡查和监测。高度重视预测地表移动变形区及采动斜坡区、采矿平胴上方斜坡区的安全及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四)加强对废石场、表土堆场的拦挡及截排水工程治理以及废石土、表土的管控;专建议对废石加工利用,减少废石土堆存产生的安全隐患。二(五)矿山复垦责任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后期开采过程中应注意对周遍农田避让家评并保护,不得随意损毁耕地。由(六)请项目业主单位抓紧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复垦资金监管协名议,落实双方责任关系,明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计划、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地复垦实施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七)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综上所述,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比较充分,评价结论比较客观,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投资估算依据比较充分,工作计划和资金安排基本合理。编制单位已按专家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可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