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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目的建立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术语和定义1三级安全教育:指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统称。2特种作业;2.1 特种作业人员:涉煤气人员、电工、焊工2.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一、实施程序2.3 人员培训教育1.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任职。1.2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
2、职能科室、车间、工段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管办会同安全技术科,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实施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二、员工培训教育1、公司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岗位技术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能,方可具备上岗作业条件。2、员工培训教育由安全科和各车间负责组织,安全科按岗位性质进行实施。3、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3、、法律、法规和标准;(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职责;(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所在单位(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5)所在单位(岗位)的安全装置的类型、作业及维护保养;(6)所在岗位的劳动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7)所在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8)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9)有关事故案例等。三、入厂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新干部和其它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科室或车间级、工段(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工作岗位。L公司级教育(一级教育)1.1 公司计划招收的新员工、新干部由企管办负责组
4、织,安全科负责进行教育。1.2 外来实习人员、临时施工人员由负责单位进行组织,安全科进行教育。1.3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3)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6)有关事故案例等。1.4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8学时。四、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教育)1、新入厂人员经公司安全教育后,持安全教育卡到二级单位报到后,由科室、车间领导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
5、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五、班组级教育(三级教育)1、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所在工段(班组)的工段长(班组长)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教育时间不应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
6、后,在指定的师傅指导下参加学习操作。3、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全部合格后,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卡内,并返回安全技术科存档后,方可进岗位进行实习操作。签发生产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4、安全教育中任何一级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二次,二次仍不合格者,退回原分配单位。补考合格前不得与合格者享受同等劳动待遇。5、其他临时来厂参观人员由安全科进行一般性安全教育。6、本公司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或经公司批准转岗的员工,必须再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和新岗位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卡内,方可批准上岗作业。六、日常教育1、年度日常教育的计划由安全科负责编制,各级职能科室、车间负责贯彻落实。2、
7、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宣传。3、设备大修、重点项目检修、开停车方案以及重大危险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4、员工违章作业,领导违章指挥和重大事故责任者或工伤人员复工,由职能科室、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并应将教育情况记入安全教育卡内备查。5、新提升或新调入中层级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的职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领导工作。6、对现职的中层级干部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7、公司每年进行1次全员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活动。8、职能科室、车间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教育
8、活动。9、工段、班组应每月安排1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10、生产系统开停车布置工作同时,应布置安全注意事项。七、特殊教育L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T530685)的要求,由政府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证件应定期进行考核复审。2、特殊作业人员的工作变动,由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企管办审定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3、特殊作业人员由车间和有关单位负责管理,日常的安全教育考核由安全技术科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并负责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公司安全操作证
9、。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应由主管安全、设备和生产技术部门及时拟订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5、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后,由安全技术科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以便吸取教训I,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6、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八、停工教育L职工停工安全教育由企管办和安全技术科负责。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进行停工安全教育:(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因管理混乱导致事故发生的领导干部。(2)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3)无证施工、无证上岗、无证驾驶人员。(4)发生事故的主要人员。(5)不按规定办理票证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主要责任者。(6)施工现场混乱或未做到工完料净的施工单位负责人。(7)违章动火和在厂内吸烟者。(8)任意排放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单位的领导人员。(9)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的人员。(10)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有关人员。九、安全考核1、公司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日常安全考核,由安全技术科负责。2、安全考核成绩应分别立帐建档,由考核单位存放,并填入安全操作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内。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