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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珠“滨江汇”幕墙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幕墙工程招标人(业主):广州海珠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12年8月23日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一章投标须知3一、综合说明3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必须提交的资料3三、工程招标范围、合适的内容及承包方式3四、工程现场条件和注意事项4五、工程质量标准要求4六、结算的依据、原则4七、工期要求和规定4八、投标文件的合适的内容与编制要求5九、投标文件的提交6十、相关项目竞争性谈判6第二章合同合约文本7第三章技术规范2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一、封面26二
2、、技术标格式27三、商务标格式31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6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幕墙工程工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2.招标承包范围本次招标并发包的范围为图纸及设计说明规定的与外立面有关的全部合适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适的内容:框架式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钢结构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开放式石材幕墙、钢结构点支式玻璃幕墙、出入口不锈钢玻璃地弹门、出入口铝合金平开门、出入口铝合金玻璃窗、出入口铝板平开门、出入口铝板外包雨篷。幕墙室内侧与吊顶天花、楼板、窗台等可以从室外看得见部位的收边口及幕墙室外侧与地面散水、屋面女儿墙、
3、屋面防水保温层等部位的收边收口等3.工程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供货、包试验、包调试、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四性试验、包验收通过、包保修的方式进行承包,分部分项部分综合单价包干、相关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4.工期要求(请工程部确定)相关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约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相关计划完工日期:2012年月日,施工日历天:天。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6.投标人资质等级通过择优程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7.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23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宵路88号绿地集团广东事业部8.踏勘工程现场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现场联系人李工
4、:139287570339.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9月3日中午12:00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宵路88号128室绿地集团广东事业部合约部10.谈判时间电话通知。11.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标正本壹份,副本二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经济标以及技术标的电子版一份。请以光盘形式提交。12.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转账确认单,招标单位不接收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户名:广州海珠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683458420922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陆拾个日历天14.投标答
5、疑请于8月24日中午12时前将投标疑问word版本发送到32337862的Q.邮箱,同时附上盖章扫描件。15.疑问回复将于8月28日12时前以盖章扫描件形式回复到各单位邮箱,请注意查收。注:本表与下文叙述有差异者,以此表为准。第一章投标须知一、综合说明1.1 招标人(业主):广州海珠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上海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 招标代理: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 工程概况:1.3.1 工程名称: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幕墙工程(以下称本工程)1.3.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1.3.3 工程合适的内容及结构形式:幕墙工程。二、投标人资格要
6、求及必须提交的资料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幕墙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或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2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相关项目经理,相关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相关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管控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相关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交证明资料。2.3外地企业必须在本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办理外地企业承接备案登记表并提交证明资料。三、工程招标范围、合适的内容及承包方式3.1 本工程招标合适的内容及承包范围:幕墙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幕墙总面积约
7、100oO平方米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所须完成的所有工作。3.2 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供货、包试验、包调试、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四性试验、包验收通过、包保修的方式进行承包,分部分项部分综合单价包干、相关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本合同合约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相关项目的人工费(包括加班费)、主材费、设备费、施工生活水电费(含发电增加费)、附材费(包括埋件)、机械进出场及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含专利使用费)、加工费、安装费、安装设施搭设、检查检测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包装费、不可预见费、保险费、管理管控费、利润、规费、税金、配套费、施工人员食宿费、竣工图纸
8、费、工程内外清洁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费费用、临时设施费、成品保护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除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允许调整合同合约总价外,合同乙方在合同合约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调整合同合约总价。四、工程现场条件和注意事项场地西、北二侧市政道路已开通,场地地面有市政设施建设单位临时建筑,场地临时电、临时水未接通,合同乙方如需用电、用水需自行向本相关项目内市政设施建设单位借用,或采取发电机发电方式,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五、工程质量标准要求5.1 设计中明确要采用的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本工程相关项目的施工和验收均按照施工图纸与合
9、同合约文件上的说明和中国及广州市的规范与标准执行。5.2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六、结算的依据、原则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分部分项部分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费总价包干七、工期要求和规定7.1 本工程相关计划开、完工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 2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招标文件工程承包范围条约条款中所有工作合适的内容,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的安排。7.3工程完工,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完工报告,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中标人提交完工报告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工期将作
10、为工期累计。八、投标文件的合适的内容与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商务标、电子文档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标、商务标装订成册。8. 1投标文件的合适的内容:7.2 .1技术标合适的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合适的内容)(1)综合说明(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技术合适的方案;(4)施工进度相关计划表及保证措施(5)质量管理管控措施;(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7)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及相应的证明资料;(8)机械、人员调配相关计划。(9)担任本工程的相关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管控人员名单、资质证明和简况。(1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信誉情况介绍及
11、有关证明资料。8 .L2商务标的合适的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合适的内容)(1)投标书综合说明(2)工程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措施费计价表(一)、措施费计价表(二)、其他费用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工日、材料报价表。9 .1.3电子文档要求:所有投标合适的内容须提供电子文档壹份,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文档与书面投标文件须保持一致,当发生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8.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各投标文件封面要相应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8.3 要求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每册
12、扉页或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完整签名。若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正确签署,将可能直接导致废标。九、投标文件的提交9.1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写明本须知所述招标人的名称、相关项目名称;(2)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私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分开密封。9.2投标文件必须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送达指定地点。9.3 招标人有权要求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9.4 投标人可以在本须知前
13、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十、相关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人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谈判结束后授以合同合约。第二章合同合约文本合同合约编号: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建设单位:广州海珠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二零一二年月一、合同合约协议书工程总承包方: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约甲方)裙楼、塔楼幕墙工程承包方(以下简称合同乙方):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合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合约甲方委托合同乙方来承包海珠“滨江汇”相关项El裙楼、塔楼幕墙工程。经充分共同协商,甲乙双方就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幕墙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合约,以资信守。合同乙方必须根据合约甲方的具体要求与合约甲方签订本合同合约,且对合约甲方合理施工要求不得提出异议,否则因此而造成相关项目工期延误,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合约甲方所受损失。一、本工程概况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幕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建筑面积约10000m2o场地周边市政道路已开通,场地地面有
15、市政设施建设单位临时建筑,场地临时电、临时水未接通,合同乙方如需用电、用水需自行向本相关项目内市政设施建设单位借用,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二、本工程承包范围、合适的内容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海珠“滨江汇”相关项目裙楼、塔楼内精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说明、标准和工程规范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合适的内容。合同乙方负责本期(或阶段)裙楼、塔楼幕墙设计合适的方案的报审工作并通过广州市科技委的审批同意,并按经业主方、监理审核的裙楼、塔楼幕墙施工合适的方案配合总包单位进行裙楼、塔楼幕墙施工。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合适的内容。合同乙方负责按业主、合约甲方的工期要求制定详细的工期进度相关计划报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合同乙方负责本工程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的已完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合约甲方、第三人的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合同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