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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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基本/再跟为宓施杼海(2023年版)(猊求春见箍)目录一、幼有所育1(一)优孕优生服务1(二)儿童健康服务4(三)儿童关爱服务6二、学有所教8(四)学前教育助学服务8(五)义务教育服务8(六)普通高中助学服务11(七)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12三、劳有所得13(/V)就业创业月艮务13(九)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0四、病有所医21(十)公共卫生服务21(十一)医疗保险服务29(十二)对执行原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扶助服务31五、老有所养33(十三)养老助老服务33(十四)养老保险服务35六、住有所居37(十五)公租房服务37(十六)住房改造服务37七、弱有所扶38(十七)社会救助服务38(十八)公共
2、法律服务44(十九)扶残助残服务45八、优军服务保障51(二十)优军优抚服务51九、文体服务保障53(二十一)公共文化服务53(二十二)公共体育服务56一、修订背景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进行修订更新。二、修订过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有据可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修订原则,按照“先评估、再修订”的工作思路,对北京市基本公共服
3、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开展系统评估,结合评估中发现的新问题,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新要求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各部门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扎实做好财力测算,对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修订。经反复论证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相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三、主要内容北京标准涵盖“七有”和优军、文体服务“两保障”,包括9大领域、22个方面、共计89项服务。幼有所育领域包括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等3个方面12项服务。学有所教领域包括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等4个方面9项服务。劳有所得领域包括就业
4、创业、工伤失业保险等2个方面12项服务。病有所医领域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对执行原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扶助等3个方面20项服务。老有所养领域包括养老助老、养老保险等2个方面5项服务。住有所居领域包括公租房、住房改造等2个方面3项服务。弱有所扶领域包括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扶残助残等3个方面15项服务。优军服务保障领域包括优军优抚1个方面4项服务。文体服务保障领域包括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2个方面9项服务。一、幼有所育(一)优孕优生服务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象:本市常住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居民。服务内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
5、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落实生育全程服务推进婚前与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8)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孕产妇健康服务。服务对象:本市常住孕产妇。服务内容:包括免费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健康管理及产后访视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开展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京卫妇精字(2011)24号)、关于落实北京市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项目补助政
6、策的通知(京卫妇精字(2011)4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服务对象:本市常住待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服务内容:为待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北京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京卫妇精字(201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4
7、.基本避孕服务。服务对象:本市常住育龄夫妇。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做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妇幼(202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支出责任: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5 .“两癌”筛查。服务对象:35-64岁本市户籍妇女。服务内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优化整合北京市两癌筛查和长效体检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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