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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学会。第二章财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第三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两名及以上财务人员。有条件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可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第四条财务人员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二)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第五条财务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参
2、加会计业务培训I,并自觉学习会计及相关专业知识。第六条根据工作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第七条财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出纳人员以外的财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三)财务负责人、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四)财务人员不得兼任内部审计工作;(五)财务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和保管员工作。第三章会计业务工作流程第八条会计业务工作流程。1、业务流程图2、业务环节描述环节1:建账。依法取得和启用会计账簿。环节2:取得、填制、审核原始凭证。由财务
3、人员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性进行审核。环节3:填制、审核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编号。环节4:登记会计账簿。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和其他辅助账。环节5:对账。核对账账、账证和账实是否相符,每月与银行对账一次,对发现的差错及时进行调整。环节&结账。按规定结计各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环节7:决算。根据登记完毕的会计账簿等资料编制年度决算。第四章现金、印章、网银K宝管理制度第九条现金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登记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二)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
4、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三)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第十条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开支主要范围:(I)不足100o元的个人劳务报酬;(2)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3)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现金限额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二)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三)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标准,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
5、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四)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负责人、副理事长核定。(五)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有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经理事长领导批准,并做好保管工作。第十二条当日必须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第十三条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使用:(一)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二)理事长授权后由办公室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印章具体分财务专用章与个人名章两类。(三)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权他人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
6、得接触、使用印章。(四)印章的保管人员一律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五)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六)出纳要将财务的有关印签薄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签薄。(七)单位财务方面的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单位使用,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事由,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两人共同使用。第十四条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一)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二)单位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
7、禁擅自使用印章。(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单位财务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与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担,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十五条网银K宝应由指定的操作员分别保管支付和审核的K宝。第五章收入的分类第十六条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一)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二)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三)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四)政府补助收入
8、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五)商品销售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所形成的收入。(六)投资收益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民间非营利组织如果有除上述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也应当单独核算。(七)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第六章票据管理第十七条财政、银行票据领购流程。1、业务流程图2、领购业务环
9、节描述环节1:会计提出票据领购申请。环节2:提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环节3:会计向财政部门、银行等领购票据。第十八条票据管理的相关规定。(一)应按规定办理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作废、缴验、核销等手续。(二)任何人员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票据;不得串用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三)所有票据由会计向相关部门统一领购,并及时登记;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发票、收据,不得使用不合法发票、收据。(四)由会计负责票据登记、管理和核销等工作,实行专库(柜)管理,做到人走柜锁。(五)会计要设置票据管理台账,准确记录票据的领购、发放和使用情况,严格领购、使用、结存和核销手续
10、。(六)出纳与会计应在专门的登记本上签字,以分清责任。票据领用时,应先清点O(七)出纳在启用票据前,应当检查所领购的票据是否存在缺页、毁损以及号码错误等情况。如有缺页、毁损以及号码错误等,出纳应及时将票据退回会计,由会计退缴相关部门。(八)出纳要严格按照时间、号码顺序和规定用途使用,填写“内容全面、字迹工整、各联次内容一致和印章齐全”的财政票据,不得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票据。(九)出纳开具票据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十)出纳一律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出不合法票据,并有义务追究不合法票据的来源。
11、(十一)对已经使用的票据,出纳应当按照号码顺序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并交会计妥善保管。(十二)不遵守本制定的相关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的,缴款人有权拒缴相应款项。(十三)按照相关要求,会计应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年检和稽查。(十四)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应通过相关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第十九条税务票据由出纳根据实际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第七章费用支出第二十条管理费用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及报销的相关规定:(一)举办会议(培训)费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及报销的相关规定1、开支范围(1)会议费开支范围会议住宿费、伙
12、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2)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2、开支标准(1)会议费开支标准开餐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其费用在会议结束5日内由会务组织部门负责结算并报账。超过3天的业务性会议不统一开餐,参会人员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补助伙食费。会议期间可以会餐1次,标准为不超过60元/人/次(含饮料,不允许上酒)。(2)培训费开支标准举办培训的开餐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其费用在培训结束5日内由培训组织部门负责结算并报账。超过3天的业务性培训不统一开餐,参会人员按照每人每天80
13、元的标准补助伙食费。会议期间可以会餐1次,标准为不超过60元/人/次(含饮料费,不允许上酒)。3、会议(培训)时间的计算会议和培训天数包括报到及离开时间,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控制在1天以内。4、省内会议(培训)地点的选择根据会议(培训)的需要选择5、报销的相关规定报销时需提供的票据:会议(培训)预算、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会议费结算清单(提供食宿费、场租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明细)、会议(培训I)人员签到表、会议(培训)通知原件和其他支撑票据或材料。6、其他规定(1)严禁列支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2)由学术项目部门在异地主办的会议(培训),一律实行报账制。(3)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参观考
14、察活动,不得发放纪念品。(二)学术项目部门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会、协会组织的收费性质的会议(培训|)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及报销的相关规定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参照本制度差旅费支出的相关规定执行。(三)差旅费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及报销的相关规定1、开支范围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和培训费等。2、开支标准(1)出差人员不带车的开支标准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理事长审批; 购买保险的,保险费限每人次一份,保险费不得超过保险公司的价格标准。市内交通费与伙食补助费 会议(培训)类出差是否提供食宿领取
15、范围及标准领取天数是市内交通补助80元/人/天在途天数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在途天数否市内交通补助80元/人/天出差自然天数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出差自然天数注:是否提供食宿以会议(培训)通知为准。省外出差未提供住宿发票,按在途天数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其他类型出差类型领取范围及标准领取天数提供城市间往返交通票据市内交通补助费80元/人/天出差自然天数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出差自然天数提供城市间单程交通票据市内交通补助费80元/人/天单程交通票据注明的天数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出差自然天数未提供城市间往返交通票据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出差自然天数注:省外出差未提供住宿发票,按在途天数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住宿费已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不需要付费)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培训费实报实销。(2)出差人员带车的开支标准城市间交通费 原则上出差人员出行一律通过社会化方式解决(即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