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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作业安全守则1目的为规范集团各厂区安全用电,预防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有限公司。3参考文件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406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4职责1.1.1 负责审核设备供应商的资质、使其电气设备工程设计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1.1.2 组织使用单位、安保部等相关部门进行电气设备验收。4.2 安装施工单位职责4.2.1 设备厂商进行施工安装时,按外部供应商
2、施工管理程序相关要求办理设备安装施工作业手续。4.2.2 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进场施工还应知会施工所在地厂务部、安保部,并在厂务部指定的配电箱接电施工。4.2.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4.2.4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施工与安装资质。4.3 厂务部职责4.3.1 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4.3.2 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保证电工作业安全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4.3.3 严格监督电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建立电工人员管理档案。4.3.4 有计划的对所辖范围内配电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3、对危险场所(如油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瓦斯房)、特种设备(如锅炉、天车电梯)加强电气安全巡查,发现电气隐患并及时整改。4.3.5 根据辖区内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临时用电的技术数据,向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的电源接口,施工单位填写附件1用电申请表-EHS-3-019A-01。4.3.6 在出现电气事故时,实施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现场保护,并协助安保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4.4 设备使用部门职责4.4.1 配合厂务部做好各种电气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点检工作。4.4.2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主动发现电气隐患并及时报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4.4.3 配合安保部做好员工的用电安全教育;落实
4、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4.5 安保部职责4.5.1 贯彻电气安全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并负责各种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审定;4.5.2 定期组织本单位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电气安全隐患并跟进整改。454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员工的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4.5.5 制定与本单位安全用电相适应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5内容与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工程施工安装的各类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部门现行相关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技术文件,进口产品应有国际电工产品认证。5.1.2 所有电气设备均应安装与其相符的漏电保护装置,且一台设备接一个漏电保护装置。5.1
5、.3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电工上岗操作证,且须部门主管准许,方可从事电工作业,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5.1.4 电气装置如果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技术性能时应予以报废,严禁带病运行。5.1.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配电室门口、车间配电箱/柜应张贴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5.1.6 用电单位应对使用人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5.1.7 所有用电设备、配电设施必须张贴、悬挂相应的安全标识,安全标识的种类、安装处所及式样和使用方法见附件2配电箱安全标志示意图AAC-EHS-3-19-0
6、2o5.1.8 配电箱前一米内禁止存放件可物料,将配电箱前一米内有红色警示标示出来,并贴上中文标签红色区域内禁止摆放任何物料,见附件35.1.9 有电气设备要有可靠性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爆场所电气设备要达防爆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漏电保护开关的选型、安装及运行维护按照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要求进行5.2 电气设备采购5.2.1 电气设备采购部门依EHS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预采购时要进行EHS三同时评审,告之安保部或环境管理部门,由安保部或环境管理部对将采购的设备进行EHS预评估。5.2.2 电气设备采购时确认供应商的资质,并将供应商资质进行存档管理。5.
7、3 电气设备安装5.3.1 电气设备安装时,设备安装供应商依外部供应商施工管理程序申请相应的施工作业管理手续。5.3.2 设备安装时进场施工还应知会施工所在地厂务部、安保部,并在厂务部指定的配电箱接电施工。5.4 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5.4.1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5.4.2 电气工作人员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并具备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5.4.3 所用各种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外观,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5.4.4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8、保持清洁,防止潮湿。5.4.5 电气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相关规定。5.5 电气设备验收5.5.1 电气设备验收采购安装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需使用单位、采购部、设备部、厂务部、安保部等相关单位成立验收小组来完成。5.5.2 设备验收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整改报告通知,整改完成并再次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与使用。5.6 电气设备的管理5.6.1 电气设备使用单位每日进行安全点检。5.6.2 厂务部及设备部使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的检测,由设备所有方在检测周期内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5.6.3 设备及厂务对电气设备的维修,要有设备维修台帐,维修记录存档。5.6.4
9、 安保部负责对电气设备的点检、工具检测、设备漏电保护开关、接地的可靠性及设备维修台帐进行专项稽查,周期为每季度一次。5.7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5.7.1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相关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5.7.2 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内线110,并拨打119报火警。5.7.3 供电系统发生电气事故时,机电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并积极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574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供电部门。5.7.5 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5.9.6若遇停电事故,依停电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6附件附件1:用电申请表EHS-3-019-01附件2:配电箱安全标志示意图EHS-3-19-02附件3:红色区域内禁止摆放件可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