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附件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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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书申请事项:口首次申请口许可变更口许可延续申请人名称:(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及天津市食品生产建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与原件相符)。特此声明。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编号(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生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变更事项(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备注二、产品信息表序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备注说明:填写时请参照食品分类目录。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序号名称规格/型
2、号数量使用场所检验仪器序号检验仪器名称精度等级数量使用场所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文化程度与专业专职/兼职情况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口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说明:1.人员可以在内部兼任职务。2.同一人员可以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请据实填写。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序号管理制度名称文件编号注:只需要填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无需提交制度文本。六、食品小作坊许可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3、根据天津市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附后);2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附后)。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你(单位)提出(食品类别)的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许可专用章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应当即时或者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受理工作尚未实施全程电子化的,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许可受理工作实施全程电子化的,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信息化系统直接反馈申请人。(本备注在正式使
4、用时不显示)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你(单位)提出(食品类别)的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经审查,存在以下情况:口不需要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口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曾因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未满1年;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未满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天津市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从本决定,你(单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为:),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许可专用
5、章)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应当即时或者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受理工作尚未实施全程电子化的,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许可受理工作实施全程电子化的,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信息化系统直接反馈申请人。(本备注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食品小作坊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核查组、(申请人名称):根据天津市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规定,定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申请的(食品类别)食品小作坊许可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及联系方式核查组组长:联系电话:核查组成员:联系电话: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二、现场核查事项(为选择项,在选择项框内打)新申证 对照天津市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中食品小作坊许可现场核查
6、评分记录表实施全项目核查; 试制食品检验报告。口变更或者口延续 生产场所; 设备设施;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人员管理; 管理制度; 试制食品检验报告。三、现场核查工作程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执行。1 .召开首次会议;2 .实施现场核查;3 .汇总核查情况;4 .形成核查结论;5 .召开末次会议。四、有关准备工作请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配备适当的人员协助现场核查人员,以及做好其他与现场核查有关的准备工作,保障现场核查活动顺利进行。五、其他要求如对核查组人员有回避要求的,申请人应于本通知确定的现场核查日期2个工作日前提出。(部门公章)年月日天津市食品小作坊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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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 食品 生产 加工 作坊 监督管理 办法 附件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