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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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1)10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京办发(2021)20号)要求,推进全市老旧厂房转型利用和提质升级,加快”以产促城,产城并进”,实现以存量空间资源支撑增量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所指老旧厂房指全市范围由于疏解腾退、产业转型、功能调整以及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等原因,原生产无法继续实施,且被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的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特色工业遗址等相关存量空间
2、及设施。对已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一、加大项目统筹谋划力度(一)全面加强老旧厂房统筹管理。各区要参照本辖区高精尖产业入区标准,全面梳理工业腾退空间和闲置、低效老旧厂房地块和项目情况,形成底账清单并动态更新管理,按季度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形成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对于实施老旧厂房更新利用且总投资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纳入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享受本措施支持的项目也应纳入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二)加大老旧厂房重点项目谋划。各区要结合区域土地空间规划和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挖掘老旧厂房空间资源,强化市区资源协同,吸引重大、示范性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
3、;要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原则,有序推动老旧厂房改造重点项目如期完成。二、支持老旧厂房空间升级改造(三)推动腾退空间改造利用升级。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通过自主、联营、租赁等方式对老旧厂房等产业空间开展结构加固、绿色低碳改造、科技场景打造及内外部装修等投资改造,实现功能优化、提质增效,进一步释放高精尖产业发展空间资源,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对于建筑规模超过3000平方米,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产业引领性强的重点项目,按照现行政策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四)统筹区域综合性更新。鼓励结合周边资源利用老旧厂房建设定位清晰、功能突出、辐射带动强的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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