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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天然气标准购销合同合约卖方:买方:本天然气购销合同合约(“本合同合约”)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1)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卖方”);(2),其注册地址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1方则称“1方”。鉴于:(1)卖方已拥有1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1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买方用途”);(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合约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为此,双方本着自
2、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1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合约如下条款:第1条定义除非本合同合约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合约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1. 1起始日指按本合同合约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1.2 合同合约年就第1个合同合约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1其后的合同合约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2(12)个月;假如合同合约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1个合同合约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合约期最后1日止届满的1段时间。1.3 供气日指北京时间当日的至下1日的O1. 4标准立方米指在压力为101.3
3、25kPa,温度为20C的状态下占有1立方米空间的气量。1.5 合理用功指1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1.6 合理审慎作业者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1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第2条批准及许可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用功获得各自1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合约项下的义务。第3条交
4、付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卖方按本合同合约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合约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交付压力为O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3.2卖方交付设施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3.3买方接收设施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4.1起始日(适用于已建成项目):双方约定,本合同合约项下供气起始日为O(适用于新项目):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
5、约定本合同合约项下起始日应在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的期间内(“第1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1.1.1 双方应至少在一年月日前确定1个9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1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9十(90)天以下简称“第2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2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1窗口期的最后的9十(90)天;1.1.2 双方应至少在第2窗口期开始前3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2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2窗口期的最后1天。4. 2交付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合约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6、一年月Bo第5条年合同合约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合约量”调整为“合同合约量”)4.1 年合同合约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合约)就每1合同合约年而言,指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注:双方可对每1合同合约年的年合同合约量分别进行约定。)5. 2气源上述年合同合约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5. 3最大日合同合约量、最小日合同合约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双方约定,就任1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合约量”),最小值为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合约量”)。双方进1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
7、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1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合约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双方约定,就任1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o5.4增量气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合约量的增量气,则:5.4.1买方至少应提前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5. 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合约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合约年的年合同合约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5. 5优先供气顺序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
8、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1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第6条合同合约价格和气款结算5.1 合同合约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模版L按本合同合约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合约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合约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模版2:双方同意,本合同合约项下每1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合约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Pi=;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6. 2气款结算双方约定,
9、本合同合约项下天然气气款每结算1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合约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合约应支付的款项。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合约)就交付期内的任1合同合约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合约年的年合同合约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1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3的约定进行补提。第8条质量和计量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4。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
10、计量规程见附件5。第9条调试和维修6.1 调试(适用于新项目)1 .1.1调试期为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的期间。9 .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用功交付、买方应尽合理用功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合约第7条”)将不适用。6.2 维修双方同意,任何1方每1合同合约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5(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1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在合同合约期内,每1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
11、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第11条计划与指定本合同合约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6中予以规定。第12条买方限制在合同合约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合约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第13条保密本合同合约的内容、编制本合同合约期间披露的1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1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1方书面许可,另1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3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3方披露)。第14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合约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
12、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合约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第15条争议解决如果双方对本合同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1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4十5(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条处理:(1)任何1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3位仲裁员在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合约另作明确变更。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
13、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2)任何1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第16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合约项下的任何1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1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合约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合约中视作不可抗力。如1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合约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用功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
14、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合约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合约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第17条生效和终止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模版1:本合同合约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合约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合约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合约期”)。模版2: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合约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合约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合约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
15、为前提:o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17.2 终止17.3 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合约终止;17.2.2如果1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合约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约;17.2.3如任何1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1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约;17.2.4如1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1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合约义务:(a)在连续年的期间累计超过一年,或(b)连续一日,经提前日书面通知,另1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约。第18条承诺与保证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合约并履行其在本合同合约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合约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18. 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合约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第19条责任与赔偿18.1 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合约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合约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合约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3中予以规定。19. 2受本合同合约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1方应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