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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热门协议书(精选27篇)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热门协议书篇1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以下简称“本”),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各方:是指加入本,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
2、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成员。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成员提交到本,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1.7 知识产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1.8 许: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
3、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1.9 被许: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第二条许可范围除非许和被许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G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3.2 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成员共
4、同享有。3.3 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3.5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
5、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3.6 一旦被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自行决定。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 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3.9 对于未形成
6、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3.10 许向被许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许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第五条保密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
7、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第六条费用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没有义务向被许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6.3 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第七条通知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
8、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O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自本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年,除非根据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9.2 除非许可协议
9、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应立即停止使用许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9.5 一方退出本,同时退出本协议。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返知识产权(
10、IPR)保护框架热门协议书篇2卡拉OK制作大奖赛知识产权协议甲方:乙方: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卡拉ok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双方责任1. 1?卡拉Ok制作大奖赛,由主办,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O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I。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I。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卡拉Ok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o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属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参赛作品和没有提交的作废
11、作品。2.保密条款2. 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原始或经修改的形式)或方式(例如书面文件、口头讨论、录音或其他电子记录媒介、或直接观看方式)向其关联人(包括同学,朋友,老师,校系办公人员,家人等)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例如产品、设计和规格、研究成果、发明、公式、硬件config,过程、软件、数据、程序和专有知识),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以上信息及其基础上的分析,编排,研究及其他演生材料),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3. 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称保密
12、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4. 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5. 其他5.1 ?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均应适用法律。5.2 ?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0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热门协议书篇3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务第二条双方
13、权利义务1、基于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时效性,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商标局提交相关材料。2、如甲方确认过程中发现乙方制作的相关申请文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予以及时修正,并于甲方确认通过后及时完成相关申请文件的官方申报动作Q3、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报告方式为面访、挂号函件、传真等或者将材料发送至甲方。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作为其合同事务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合同事务的执行。乙方合同事务负责人向甲方发出的指令、签发的文件等对其所属方具有法定约束力。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事务后,应恪尽职守完成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且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利益相抵触的委托。乙
14、方收到国家商标局下达的文书、证书后,乙方应在收到前述文件、证书后天内转达甲方。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款项。第三条服务费用及结算1、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委托事务的服务费用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元。服务费用总额已包含因办理本合同项下知识产权事务的政府行政收费及乙方的报酬。除该等费用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2、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款项全额的专业税务发票后全额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即人民币元。3、本合同项下款项一律由甲方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内: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维护对方
15、权益。如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诉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过时效,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2、本协议如因甲方违约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费用。本协议如因乙方违约解除的,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热门协议书篇4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受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日常法律范围: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2,4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