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法的基本类型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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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修方冰的某洋类型前介思维方法在思维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构成思维方式的实质性部分。思维方法的特性主要有客观性、主观性与层次性。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客观性,它绝不是纯粹主观的规定,而是由事物的客观规律转化而来,有其客观的根源。思维方法是被人们认识了的规律,并依据这些规律,经过主体的主观制作、建构而形成的思维的规则、程序、步骤和手段等。所以,思维方法在客观性的规定下,其主观性特征是,思维方法属于思维主体的行为,是客观规律主体化的结果;思维方法有着主体对客体的重构,体现着主体的主观创造作用;思维方法体现着思维主体的目的,它是同主体行为的目的性、有效性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思维方法既有可观性的一面,又有
2、主观性的一面,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思维方法是由各层次、各要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层次性非常突出,一般包括三个层次,即一般的思维方法(哲学方法)、各门具体科学共同的思维方法与各门科学所特有的思维方法。关于思维方法的类型,不同学者具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与角度,因此,划分的思维方法类型不尽一致,各有侧重。一、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哲学思维)在所有的思维类型中既是一般意义上的思维方法(普遍性思维模式),又是最高层次上的思维方法(指导性思维模式辩证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的最高层次的思维,它是人类认识的最高级阶段,带有广泛的指导意义。恩格斯在研究各门科学从哲学中纷纷独立出来时曾言:“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
3、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尽管哲学思维方法可以列举很多,但根据恩格斯对哲学的认识与判断,我们将主要探讨的是辩证思维方法,即辩证思维的-般理论与基本方法。(一)辩证思维的概念阐释辩证思维是人们进行理性思维所遵循的原则和逻辑,能够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从对事物表面的、片面地、零乱的认识上升到内在的、本质的、全面的认识。辩证思维过程是思维形成概念、判断,进行推理,把握真理的具体过程。辩证思维是思维运动的高级形式,是客观世界运动在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成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武器。人类的辩证思
4、维最初源于动物心理,即动物简单的分析与综合。如秃鹫会用石头击破坚硬的鸵鸟蛋,而后进行“就餐”;狼群会用像“军队”似的集体协调行动堵击、围攻要捕猎的动物。但这仅仅是分析与综合的萌芽,真正的辩证思维是人类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作为思维运动最高级形式出现。(二)辩证思维的特点实践性、客观性、辩证性、间接性、概括性与能动性是辩证思维的六个最基本特点。实践性是指思维来源于实践,是人们实践活动上升到理论思维的产物。辩证思维方法的形成是因为实践的需要,它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客观性是指虽然大脑的功能是主观的,但辩证思维应客观反映客观世界,因为客观世界不存在比较、抽象、概括、分析、综合、归
5、纳与演绎等等,这些是大脑的思维过程,这就要求大脑的主观性与客观世界的客观性相统一。辩证性是指思维是客观世界矛盾运动、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反映,且思维本身也处于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中。间接性是指思维与客观事物之间隔着感觉器官与传导神经,需要经过信息转换,辩证思维必须依靠感性认识才能进行思维加工。概括性是指思维不是对个体事物的认识,而是对一类事物相似或典型特征、内在本质或规律的认识。这些关于事物的本质规律,只有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经过抽象、概括才能获得。能动性是指思维不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被动的认识,也不是对客观事物的一味适应,而是积极、主动地认识,并能够征服、改造与利用客观事物。(三)辩证思维的
6、基本方法1、比较、抽象与概括的方法。比较、抽象与概括的方法是辩证思维的初级方法。比较法是确定事物之间同异关系的一种简单的思维方法,它是理性思维的开始,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区别,“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比较法是矛盾同一性与对立性的直观运用,矛盾的同一性是人们进行比较的基础,矛盾的对立性是人们进行比较的内容,比较法就是在同一中求差异,在差异中求同一。比较法是一种从己知求未知的逻辑方法,它应用在逻辑上就是类比推理,即根据两个事物相同或相似的方面推断出在其它方面也有相同性或相似性。比较法有很多种类,如外形比较、结构比较、功能比较、数量比较、质量比较、层次比较、原因比较、系统比较、纵向比较、横向比较、历史比
7、较等等,运用哪种比较法,取决于实践的需要。抽象法是通过对事物整体联系的分解,在大脑中把事物的若干属性和方面单独提取出来,而暂时不考虑事物的其它属性和方面的思维方法,抽象法的关键是提取与撇开的对立统一,提取的是事物的本质方面或主要方面,撇开的是事物的大量的非本质或非主要的属性。数学中抽象出来的“点”没有大小,“线”没有宽度,“面”没有厚度,离开了具体存在的“点、线、面”,但却更接近事物的本质。概括法是把抽象出来的事物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相同属性的一切事物上,从而形成关于这一类事物的普遍概念。概括的过程是扩大抽象的成果的过程,即在抽象的基础上,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从已知进入未知,扩大概念的外延,确
8、定概念的内涵。总之,比较、抽象、概括的过程就是认识由浑沌一一区分一一清晰一一普遍性一本质的过程,这是人的一般认识过程。2、归纳与演绎的方法。归纳与演绎的方法是针对个别与一般辩证关系上的思维方法,归纳法与演绎法的思维方向相反,归纳由个别到一般,而演绎由一般到个别。归纳法是从个别,经过分析、比较,上升到一般的思维方法和逻辑方法,它可以从现象进入到本质。归纳法所涉及的“个别”是指具有独立的规定性而相互区别的单个现象、事物与过程,而“一般”表示个别事物之间的共同性。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均是个别属性与一般属性的统一体。归纳法表现在逻辑上就是归纳推理,可分为完全归纳法与不完全归纳法,而不完全归纳法又分为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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