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精选2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精选27篇).docx(7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精选27篇)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1定作方:(简称甲方)承揽方:(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定做产品: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1 .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2 .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3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4 .验收标准和方法:5 .结算方式:6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
2、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的违约金。7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8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9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0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1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一年一月日止。12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定作方:承揽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年一月一日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2定作方:地址:电话:承揽方:地址:电话:履约地:第一条
3、:定做合同概况1. 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加工范围2.1 本工程构件共计/件,含钢量约计吨,材质为;2.2 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O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3.1 合同单价:主桁架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吨;系杆、水平撑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吨;3.2 合同总价:共约计元,大写人民币约计。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元(合同总价的%),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
4、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3.5 合同签订后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的定金,仅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仅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计入结算;3.6 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第四条:质量要求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4.2承揽方根据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承Oxx)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x20xx)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构件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4.3所加工的钢
5、构件底漆为,中间漆为,面漆为,漆膜总厚度m;4.4所用油漆全部由提供。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5.1 验收方式:钢构件出厂前3日,由承揽方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派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对钢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如定作方在此期间(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定作方要求发货之日)未派质检人员来厂对钢构件进行验收而要求发货,则承揽方视为此批发货构件已通过定作方验收,且验收合格,进行发货;5.2 结算方式:钢构件结算重量均以承揽方提供的加工详图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据实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毕前5日内结算、审核完毕,并双方签章确认;双方审核结算时,结算资料由承揽方在构件加工地提供;5.3 结算期
6、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在14天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定作方完全认可承揽方提供的结算文件,双方按照此结算文件进行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工作。第六条:运输方式第七条:图纸要求7.1 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7.2 承揽方在对图纸进行审核后发现有异议时,必须经过定作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修改,定作方对自己提供的图纸负责
7、,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定作方承担;7.3 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7.4 4定作方在深化图纸上签字确认后承揽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图纸与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7.5 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第八条:加工时间8.1 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后,且深化图纸经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全部加工完毕;8.2 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9.2 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
8、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9.3 定作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9.4 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迟提货物总价金额的L5%。支付给承揽方作为违约金,另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
9、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9.5 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9.6 6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9.7 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条:其他条件10.1 最后一批构件的发货必须在定作方和承揽方双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及支付完毕剩余款项(结算金额X定作方已支
10、付金额)的基础上方可进行;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揽方收到定作方全部定金及图纸到位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3甲方:乙方:甲方因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揽甲方活动的项目1、舞台搭建和舞美设计布置;2、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和现场操作;3、活动所需设备和物品的运输、装卸;4、活
11、动现场的录像。第二条租赁设备概况设备的名称:O租赁用途:O使用时间:年月日。安装时间:年一月一日一时。安装地点:O拆卸时间:年月日时。第三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自负。4、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整理场地,提供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如发生事故,由
12、甲方负责。第五条安全与治安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2、夜间值班,甲方须派数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余额演出个工作日结清。第七条双方责任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演出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3、本着高度负责,长期
13、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4、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第八条其他1、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关于承揽加工合同汇总篇4甲方:(定作方)地址:工业城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乙方:(承揽方)地
14、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乙方是为甲方加工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
15、质量要求):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备注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 .加工费计算方法:(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