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顺昌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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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顺昌县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8年顺昌县名医评选工作,根据中共顺昌县委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激励保障工作的意见(顺委发(2016)1号)和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名医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顺政办(2018)11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选范围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在岗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医师;年龄要求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周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根顺昌、服务人民健康的高尚情操,模范履行医生
2、职责,爱岗敬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医改相关机构出台的医改政策和措施,积极支持医改、参与医改、宣传医改;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注册执业医师;3 .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本人或分管的科室门急诊人次、出院患者人数在本专业或本单位位居前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社会影响大,得到同行及社会公认;4 .在顺昌县域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十五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5 .近三年来,未发生有承担责任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需具备下列特别条件之一1 .在顺昌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县疾控中心工作的医师,应取得受聘副高级及以上卫
3、生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同时,近五年内获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完成人;或者获得县内“天使创新基金医疗技术创新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2 .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师,应取得受聘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同时,近五年内在省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者近五年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本次评选条件中有效学历、业绩成果、年龄计算等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三、评选名额本次县名医评选名额5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名,乡镇医疗机构1名。县名医推荐名额实行差
4、额方式推荐,差额名额14名(附件1)。四、评选办法(一)申报推荐申报人填写顺昌县名医评选申报表(附件7),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按照顺昌县名医评选量化考核表(附件2)进行审核评分,并签署初审推荐意见。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对象由县卫计局组织推荐。所确定的推荐人选,应征求县纪检(检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经县卫计局同意后,报县名医评选办公室。(二)资格审核和组织评审1 .资格审核。县名医评选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重点复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等。2 .组织评审(1)产生县名医初步建议人选:由县名医评选办公室
5、按不高于L2的差额比例推选出顺昌县名医初步建议人选8名,其中县级医疗单位县名医初步建议人选名额6名,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单位2名;(2)产生县名医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名单经县名医评选委员会通过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评选出顺昌县名医候选人名单。评审过程中县纪检(检察)部门参与名医评审工作,名医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三)社会公示县名医候选人名单经审定后,由县名医评选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新闻媒体及名医所在单位公示7天。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名医评选办公室会同纪检(检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公示阶段,因发现县名医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取消参评资格后,县名医候选人不增
6、补,公示名额不增加。(四)批准授予由县政府对审定通过并经公示审查合格的名医,授予“顺昌名医”称号,发给证书,给予享受名医津贴。时间从2018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止。五、报送材料有关要求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下列评审材料报送至顺昌县卫计局医政股,并报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1、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1)各单位关于顺昌县名医推荐评选工作总结报告一份,内容包括推荐、评选、公示等情况;(2)顺昌县名医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0)一式3份;(3)顺昌名医推荐人选工作量信息统计表(附件5)一份;(4)顺昌县名医申报人员简明表(附件6)(一式10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7、文本)。2、推荐人选个人需报送材料:(1)顺昌县名医评选申报表(附件7)一式3份,申报人所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要真实准确;(2)申报顺昌县名医评选材料真实性承诺表(附件8)一份;(3)顺昌县名医评选量化考核表一份及涉及此表的各指标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资格、任职证明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与量化考核表、申报表内容相应的各项指标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量化考核表指标顺序(即附件11序号7-23)装订提交,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回。上述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标准档案袋,每人一袋,并用电子录入或正楷填写好袋签。3、各单位要本着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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