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储存罐区安全设施配备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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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200CCSC52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XXXX-XXXX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储存罐区安全设施配备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equippingsafetyfacilitiesofstoragetankareaofdangerousgoodsinportofLiaoningprovince(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本
2、文件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术军、。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联系方式:024-23867960。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辽,联系方式:024-23892986。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储存罐区安全设施配备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危险货物储存罐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安全设施划分、
3、罐区安全设施配备要求、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配备要求、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安全标志配备要求及个体防护设备设施配备要求。本文件适用辽宁省港口危险储存罐区安全设施配备技术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TSGDOOOl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固定顶储罐fixedrooftank罐顶周边与罐壁顶部固定连接的储罐。外浮顶储罐externaIfIoatingrooftank顶盖漂浮在液面上的储罐。内浮顶储罐internalfIoatingrooftank在固定顶储罐内装有浮盘的储罐。a4一级石油库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积大于等于IOoooonf小于1200000m)aS二级石油库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积大于等于30000?小于IooOOom3。4三级石油库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积大于等于IOoOOnI?小于3000OnI3。7四级石油库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积大于等于100onI3小于IoOOon?R五级石油库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积小于IOoonI
5、3。4安全设施划分以港口危险货物储存罐区的功能区域为主进行分类,同时将在各功能区通用的安全设施单独列出,与各功能区域安全设施并列,将安全设施划分为如下四类:a)罐区安全设施;b)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c)消防安全设施;d)个体防护设备设施。5罐区安全设施K1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5.1,1围墙/围栏/栅栏5.1.1.1 石油化工品库区的35kV及以上的交配电站、库区变配电所内变压器等区域的四周应设置围墙或栅栏进行封闭5.1.1.2 罐区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化工品罐区,可设置镀锌铁丝网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化工品库区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m
6、o5.1.1.3 行政管理区宜设围墙或围栏与其它各区隔开。5.1.2安全出口5.1.2.1储罐区的车辆出人口不应少于2处,且应位于不同的方向,受地域、地形等条件限制,覆土油罐区和四、五级石油库的储罐区只设1处车辆出人口。储罐区的车辆出人口宜直接通向库外道路,也可通向行政管理区或公路装卸区。5.1.2.2行政管理区、公路装卸区应设置直接通往库外的车辆出口。5.1.3消防通道5.1.3.1石油化工品库区应设环行消防道路,消防通道应保障消防车行驶畅通。一级石油化工品库区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其它级别石油化工品库区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r11o四、五级石
7、油化工品库区、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化工品库区亦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5.1.3.2石油化工品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r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货物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5.1.3.3石油化工品库区汽车罐车或火车槽罐车装卸设施和石油化工品桶灌装设施,应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道路。R3工艺系统安全设施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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