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docx
《虎门镇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虎门镇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虎门镇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新修订的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23)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3年5月4日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贯彻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标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表决通过较小面积土地所有权变更,小额借入款、大额借出款项、大额坏账核销,工程招投标、日常开支”o第三十六条(五)“重大的集体资产产权变更、大额资产的
2、发包或出租”。(六)较大面积农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新增借款、担保贷款、大额坏账核销、大额应收款减免、大额项目投资、大额日常开支、大额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大额借出款项、资产评估、重要合同签订及其重要条款变更的民主决策程序,现明确具体标准如下:(一)表决通过较小面积土地所有权变更,是指表决通过政府已统筹的土地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民生设施、非商住产业用地的出让和土地权属变更,以及150亩及以下规划用途为产业项目用地、50亩以下规划用途为经营性项目用地的所有权变更;(二)小额借入款、大额借出款项、大额应收款减免、大额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指涉及金额或账面原值单宗在50万元以上的相应项目;(
3、三)重大的集体资产产权变更、大额资产的发包或出租:指单宗年租金收入占上年集体总收入10%以上物业资产的交易;(四)较大面积农用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指20亩(含)以上农用地;(五)大额日常开支:指30万元以上日常开支;(六)大额坏账核销:指单宗坏账账面数据达到5万以上的应收账款;(七)大额项目投资,指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建、对外投资;(八)重要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等。二、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开支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职责的表述中,对“大额资产、重要产权、大额借款或担保、较大面积农用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大额借出款项、接待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虎门 关于 贯彻落实 东莞市 农村 社区 集体 资产 管理 实施办法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