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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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33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3号)要求,现就陕西省2022-2023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一、招募计划和范围(一)计划:2022-2023学年计划招募2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O(二)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
2、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县等,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二、招募对象及条件(一)招募对象为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二)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三、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
3、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四、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
4、省教育厅统筹协调,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在相关网站和本地媒体上发布本辖区内招募信息,动员本地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拟申报设区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为保证招募率,组织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三)资格审核。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四)公示公布。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将
5、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五)签订协议。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受援县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六)上岗任教。2022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安排讲学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招募工作的指导,及时启动2022年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按照招募程序,择优选择一批下得去、留得住、作用好的退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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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 教育厅 办公室 关于 做好 2022 年银龄 讲学 计划 教师 招募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