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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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NPR-2024-16002湘水发(2024)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水文中心,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厅直各单位: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湖南省水利厅2024年1月22日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水文(2023)30号),加强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与防汛调度和我省现代水网相匹配的现代化水文站网,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充
2、分发挥水文站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水利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现代化水文站网,提升水文服务支撑能力,以水文现代化推进水利现代化,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水利力量。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以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流域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能力等需求
3、为牵引,统筹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确保务实管用。坚持因地制宜、先进实用。在充分挖掘利用现有水文站网功能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水利工程特点及任务需求,因地制宜确定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内容,大力推进数字李生等现代技术和新型实用、安全可靠设备应用。坚持合理布局、一体推进。配套水文设施应与现有水文站网相衔接,确有需要、避免重复。水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确保配套水文设施工程质量和正常运行。坚持统一管理、模式创新。配套水文设施原则上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并接受水文机构的业务指导,鼓励探索运行管理的创新模式,引入专业化机构具体承担水文设施的运行维护,提高运维管理水平和效能。二
4、、建设任务及内容围绕流域防洪、现代水网、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数字李生水利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加固的水利工程因地制宜建设配套水文设施;在建、已建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根据防洪、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等需要安排资金完善配套水文设施,确保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应建尽建、应建快建、应建优建,履行报批手续后实施。配套水文设施主要包括水位、流量、泥沙、水质、降水、蒸发、埔情等水文要素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施设备。(一)水库工程各类水库应配套建设坝上水位、雨量观测设施,水库控制流域(区间)内雨量站布设要充分利用已有雨量站点,并按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做好密度分析,不满足要求的要补充完善
5、雨量监测站点。大型及在防洪、供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型水库(水电站)(简称重要中型水库,下同)应配套建设入库、出库水文站,建设库区雨水情自动测报和调度管理系统。大型及泥沙问题突出的重要中型水库入库、出库水文站应开展泥沙监测。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应设置水质水生态监测站。水库及水电站水文设施设置需满足生态流量监测要求。(二)堤防与河道治理工程统筹考虑堤防工程范围内现有水文站,工程建设河段及上、下游水文站网不足时,可补充布设水文站。堤防工程河段沿程应布设水位站。一级堤防工程可根据需要,确定河段沿程水位站数量。二级以下堤防工程可按1站20km布设,在防洪重要河段可按1/1Okm布设,基本控制河道水
6、面线的变化。河道治理工程应配套提升现有水文测站测验条件和监测能力。(三)蓄滞洪区工程各类蓄滞洪区进(退)水闸(口门)上、下游及重要安全设施处应建设水位监测设施设备。各类蓄滞洪区内应结合实际需求,以能够反映蓄滞洪区水面曲线的转折变化为原则,建设水位观测标志杆或水位站。(四)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雨量站、水位站应布设在山洪预警对象(如山洪灾害防治村、重点城集镇、旅游区、学校等)所在区域及流域的上中游。雨量站宜统筹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和水文、气象等监测站分布,以山洪灾害小流域防治单元为评估对象,每站控制面积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布设。对于危险区级别为高风险区的,其所在小流域单元上游
7、集水区内根据需要布设测雨雷达等面雨量监测站点,布设原则和技术参数要求参照水利测雨雷达系统建设与应用技术要求(试行)。在山洪灾害小流域防治单元内,重要城集镇、沿河村落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上游应布设水位站。在山洪灾害小流域防治单元外,下游有重要保护对象的,应在出山口或小流域出口布设水位站。在此基础上,对于山洪灾害易发河段重点部位上游或出山口应布设水文站。(五)引调水工程跨流域(区域)引调水工程应在引水、分水、重要退水口门等重要控制节点及根据调水、补水、配水需求建设水文站或水文设施,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对水位、流量、水质、水生态等要素进行监测。承担农村饮水与城镇供水任务的还应监测水质、水生态
8、等要素。已建引调水工程应根据需要补齐水文监测设施,改(扩)建引调水工程应根据需要一并对现有水文设施提升改造。(六)其他类型工程1 .地下水水源工程地下水源工程应布设地下水监测站,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水质、开采量等。2 .堰闸工程大型堰闸及特别重要的中型堰闸工程应在闸上(前)、闸下(后)布设水文站,可与闸上(前)或闸下(后)与水位站结合,观测项目应包括水位、流量等,多沙河渠还需包括泥沙。其他中型堰闸宜在闸上(前)、闸下(后)布设水位站。重要小型堰闸可布设水位站。水文站、水位站可根据需要增加降水量观测项目。3 .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重要的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应布设水质站、水生态站,一般工程可根据需要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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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 水利厅 关于 推进 水利工程 配套 水文 设施 建设 实施 意见 2024